商南法院:電子送達零距離 司法便民暖人心

2020-04-07     西部法制報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收悉方式送達訴訟文書,此即電子送達。時下,微信已成為人們獲取信息的重要工具,通過微信向當事人送達訴訟文書符合電子送達「能夠確認受送達人收悉」的要求,且方便當事人,尤其是外地當事人快速獲取法律文書,有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減輕當事人訴累。

近日,商洛市商南法院湘河法庭積極履行審判職能,針對疫情期間不同案件當事人具體情況,合理運用電子送達方式,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提高工作效率,使當事人在全身心投入復工復產中化解矛盾糾紛,確保公平正義及時實現,踐行司法為民理念。

王某因劉某拒不償還借款將其訴至法院,湘河法庭承辦此案後,立即安排幹警通知被告劉某領取應訴法律文書。經聯繫劉某後,得知其正在陝西渭南處理工程事務,短期內無法到庭參加訴訟。面對想儘早得到裁判結果的原告,為順利推進訴訟、及時解決糾紛,法官遂向被告劉某釋明電子送達相關規定,建議其通過微信接收民事起訴狀副本等法律文書。劉某欣然同意,並對法院採取便捷措施表示感謝。隨後,法庭通過從微信發來的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核對當事人身份,並對被告劉某的微信號、郵寄送達地址進行確認,聊天記錄截屏附卷,送達應訴法律文書工作順利完成。

同樣,從減少群眾訴累、保障當事人安心工作的角度,法庭就隨後的案件審理,多次與原、被告雙方電話溝通。最終雙方就還款金額、還款時間、利息及案件受理費承擔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均同意案件調解處理。達成調解協議後,法庭將調解筆錄通過法院專遞郵寄給在外地的當事人簽字確認,當事人簽字確認後,再寄回法庭。法庭根據原、被告雙方簽字確認的調解筆錄製作調解書後,將調解書郵寄送達雙方當事人,本案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據悉,自疫情後開放訴訟服務場所以來,湘河法庭已立案34起,結案20起,完成外地法院委託送達5起。下一步,法庭將繼續實行一案一策,妥善審理每一起案件,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踐行司法為民理念,依法高效保障當事人訴權、助推企業復工復產。(丁琪 記者李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T4_PU3EBrZ4kL1ViY7Y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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