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彈】律師「雙標」起來,還不如普通人講理

2020-01-12     大觀新聞

律師「雙標」起來

還不如普通人講理

因在火車上「霸鋪」被央視曝光,律師羅某以報道侵犯名譽權為由,將央視訴至法院。1月8日,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認定央視報道內容客觀、屬實,羅某個人聲譽、評價降低的根源系其在列車上的違法行為,而非央視的報道,據此判決駁回羅某的全部訴訟請求。回放新聞事件——2018年12月8日,羅某乘火車到站不下車、不補票,搶奪乘務員攝像設備,被拘留5日。同年12月,央視報道該事件(對羅某打馬賽克、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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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 「霸鋪」事件使得羅某聲譽受損,影響的只是一陣子,那麼時隔一年多,羅某反咬央視打自己臉,砸的就可能是一輩子的飯碗了。客戶打官司,首要考慮律師的水平。公德差,如果水平高,還是能接到訂單的。怕就怕羅某這樣,公德差、職業水平也不高,強詞奪理、胡攪蠻纏,給自己打官司都打不贏,那就徹底「涼涼」了。

羅某身上有一種比較普遍的病,那就是「雙標」。拿手電筒照別人,不照自己;拿尺子量別人,不量自己。這種病讓身為律師的他,失去了看待問題的客觀標準。法律天平的標準是既定的,不是羅某自製的山寨秤,稱自己的時候,責任很輕;稱別人的時候,把重量壓得很大。作為律師,羅某可能一廂情願把法院當「娘家」、把法律當「親戚」走了,以為「娘家」能幫自己把歪理說直了,「親戚」認親不認理。要是有這種錯覺,那真該醒醒了,更應該重新找一找法律人的初心。遠的不說,羅律師走到法院門口,請抬頭看看高高在上的法徽,那裡邊畫著一個挺老大的「天平」。先稱稱自己的分量,把私情歪理都放下,看看自己是否還有底氣告央視?


醫院搞安檢

防範不指望,安慰倒可以

近日,廣西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率先開展「先安檢,後看病」的安檢工作,並霸氣承諾:醫院如有傷醫,一定是從我們協警隊員身上踏過去的。據了解,在6日醫院試運行安檢規定的第一天,查獲各類刀具10多把,包括1把管制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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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覺得,醫院搞安檢是揚湯止沸,治標不治本。如果真想傷醫,一支原子筆足矣。安檢,檢出的危險很有限,因為最大的危險是人心、是憤怒、是誤解。這些都是機器檢測不出來、也「封殺」不住的。儘管治標不治本,但安檢對醫護人員的心理,還是有一定安慰作用。安全感,不是設備給的,而是大環境一點點在細節上營造的。警力的保障、設備的到位,都在向就診患者和家屬傳遞「醫護人員人身安全不可侵犯」的信息。如果幾台安檢機、協警的全力守護,能讓一些人對醫護人員產生敬畏,作用就達到了。



編輯:小雨

美編:張強

校對:張軍

責編:李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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