擠倉操縱期貨合約!罰單來了

2024-10-10     中國基金報

【導讀】擠倉操縱焦炭、焦煤期貨,渤海融幸被證監會罰沒超2000萬元

中國基金報記者 晨曦

時隔近三年,監管對 渤海融幸的調查結果終於出爐。

10月10日晚間, 東北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渤海期貨報告,獲悉渤海融幸(上海)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融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證監會擬決定對渤海融幸責令改正,合計沒收違法所得1019.76萬元,並處以同等金額的罰款,相關責任人員也將被一同處罰。

渤海融幸為渤海證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貨的全資孫公司。東北證券表示,收到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渤海期貨已督促渤海融幸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範開展業務。公司將加強對各層級子公司的管控,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渤海融幸擠倉操縱焦炭、焦煤合約

遭證監會罰沒超2000萬元

時隔近3年後,渤海融幸案有了官方處理結果。10月10日晚間,東北證券稱,其於10月9日收到渤海期貨報告,獲悉渤海融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具體來看,渤海融幸涉嫌擠倉操縱焦炭2101合約、焦煤2101合約,渤海融幸、肖佳華涉嫌約定交易操縱焦煤2101合約。經監管查明,渤海融幸及相關人員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間,渤海融幸利用不正當手段規避持倉限制,形成持倉優勢,實施擠倉行為,影響焦炭2101合約、焦煤2101合約交易價格,其間違法所得共計1019.76萬元;渤海融幸、肖佳華通過約定交易方式操縱焦煤2101合約,無違法所得。

楊會兵時任渤海融幸總經理和渤海融盛董事、總經理,是渤海融幸案涉操縱焦炭2101合約、焦煤2101合約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燁時任渤海融幸黑色系商品期貨交易團隊負責人,是渤海融幸案涉操縱焦炭2101合約、焦煤2101合約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綜合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根據相關規定擬決定對渤海融幸(上海)商貿有限公司責令改正,合計沒收違法所得1019.76萬元,並處以1019.76萬元的罰款;對楊會兵給予警告,合計處以20萬元的罰款;對王燁給予警告,合計處以10萬元的罰款;對肖佳華責令改正,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

據悉, 期貨擠倉也被稱為「逼倉」,通常發生在期貨合約的交割月或臨近交割月時,由市場大戶或莊家通過控制現貨市場的供應量或利用資金優勢,對期貨合約價格施加影響,從而迫使其他交易者因擔心無法獲得足夠的實物交割而被迫在不利的價格上平倉出局。

證監會於2019年11月公布的《關於〈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五項「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為」的規定》相關起草說明中指出, 擠倉操縱是指「在臨近交割月或者交割月,利用不正當手段規避持倉限制,形成持倉優勢,影響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

東北證券:將加強對各層級子公司的管控

公開信息顯示,渤海期貨成立於1996年,位於遼寧省大連市,是國內成立較早的期貨公司,主要從事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資產管理、期貨投資諮詢。渤海期貨註冊資本為5億元,股東為東北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6%)和吉林省融商投資有限公司(持股4%)。

作為新三板掛牌公司,10月10日晚間,渤海期貨也公告了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內容。

業績方面,2024年上半年,渤海期貨實現營業收入11.09億元,同比下降25.99%;實現歸母凈利潤-0.06億元,由盈轉虧。對於凈利潤出現虧損,渤海期貨表示,主要是公司引進新的業務團隊,業務及管理費用增加所致。

東北證券在2024年半年報中也提到,受行業交易所手續費減免政策及競爭加劇等多方因素影響,渤海期貨報告期內代理交易額同比小幅下降2.16%,報告期末客戶權益同比下降12.29%。

此次操縱焦炭合約的渤海融幸為渤海期貨的孫公司,渤海期貨通過渤海融盛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間接持有渤海融幸100%股份。渤海融幸成立於2016年5月,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2024年上半年,渤海融幸營業收入為2.95億元,凈利潤為-89萬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楊會兵於2021年4月退出渤海融幸的經理職務,公司經理變更為他人。

對於上述罰單,東北證券表示,擬處罰對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下屬孫公司及相關人員,不涉及公司。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經營情況正常,《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處罰事項不會對公司及子公司的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會造成公司重大內控缺陷。

東北證券稱,收到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渤海期貨已督促渤海融幸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範開展業務,公司將加強對各層級子公司的管控,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編輯:艦長

審核:許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9d17f0586a073f1670e663322c54b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