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兒是我瞞著我媽乾的,她不知道。
婚禮在一片別有用意的笑聲中結束了。我老公要拉著我去他們家,我甩開了他,說:我幫了你,你們不可以再回過頭來傷害我。說完,我去找我媽。我媽雖然也有不對的地方,但當我看到一向要強的她像個霜打的蔫茄子,心裡很不是滋味。
我不知道我做得是對是錯。但是,我媽今天被羞辱,若從事情的根上說,也是她自作自受。
為了自救吧,不能貪圖家裡的安逸,我出去打工了,離開了我媽。打工的日子很苦,但是我在服裝廠學了一把縫紉技術,還攢了一筆錢。打工的地方有個老鄉會,我經常去,認識了我老公。他在一個廠子裡當工頭,比我小5歲,我們很合得來。交往了一陣子,我們覺得彼此有種心靈的默契,有了一起生活的想法,他也不在乎我比他大。彼此跟雙方父母說了,他父母自然嫌我大,而我父母,就是看財力,能不能拿出20萬彩禮。我男友家不支持我們結婚,如果非要結婚,自己弄去,他們家裡不幫錢。我男友有些為難,他說他拿不出那麼多錢,除了那20萬,還有其他婚禮等費用,他沒有錢辦婚禮,要不再等兩年,讓他掙點錢。我年齡不等人,再等我怕年齡大了生孩子困難,我說沒關係,只要我們倆感情好,結婚是咱們兩個人的事情,錢我幫你吧。我把我這麼多年的積蓄拿出來,扛了他一多半彩禮錢,給了我媽。當然,我不可能告訴我媽。
我媽說你婆婆那麼整了你一下子,你不去討要過來?
我說,討要什麼呀!人家說的又都是事實,只是他們不能理解。我去討要說法,別人也還是這態度啊,因為事情本身就是這麼個事兒,別人都敢當眾羞辱我了,那是根本不把我當回事兒,我就憑一張嘴說,討要得過來啥,我又沒資本跟人家兒子分手,去了不是再次自取其辱嗎?不說了。我要的是她家兒子,直接把他帶走,掙我們的錢,過我們的日子去,躲他們遠遠的,不聽他們聒噪。爭口氣,把我們的日子過好,啥都有了。除此之外,我縱有一百張嘴,也討要不過來尊嚴了。
我媽見我主意堅定,就沒有再說我。她也終於因為她的固執有了愧悔之色。
我沒有去我婆婆家裡,直接打電話讓我老公來我家接我,我們一起還去廣東打工。我們兩個把日子過好就行了,其他的都是次要的。(素材來自網絡,蔚菲虹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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