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周周談 丨文物消防安全檢查整改要求

2024-07-10     博物館世界

編者按:為加強全省文物安全防範,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養,推進文物安全工作提質增效,根據平時檢查遇到的問題,甘肅省文物局整理了文物安全基礎常識,在局微信公眾號開設專欄每周進行推送。

文物消防安全檢查整改要求

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對消防安全自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逐項登記,逐項整改。能當場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當場立即整改的,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本單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提出解決方案並向其上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文物、博物館單位應當填寫《文物火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表》,由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名後存檔備查。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文物、博物館單位存在火災隱患的,要向被檢查單位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和要求;發現嚴重危害文物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的,要向當地人民政府通報;發現文物、博物館單位對發生的火災事故未按要求上報或者未依法處理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並將處理情況向當地人民政府通報。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對文物、博物館單位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實施掛牌督辦,發《重大文物火災隱患整改掛牌督辦單》。督辦單包括火災隱患內容、督辦要求與期限、整改責任單位等內容。

文物行政部門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由專人負責跟蹤督促整改。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完畢經督辦單位檢驗合格後,掛牌督辦程序結束。火災隱患掛牌督辦整改情況存檔備查。

——引自《文物消防安全檢查規程(試行)》(文物督發〔2011〕17號)

來源 | 甘肅省文物局安全督查處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930ae622cdb868345b58fa068b0fc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