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一伴娘慘死,警方通過一部手機破案,兇手身份出人意料

2022-06-19     史家霸唱

原標題:2011年安徽一伴娘慘死,警方通過一部手機破案,兇手身份出人意料

《聊齋志異》中的「畫皮」故事人人皆知,惡鬼披上人皮,就能以偽裝欺騙世人達到裂腹掏心的目的。文學藝術作品的靈感往往源自生活,生活中,人心隔著肚皮,難以看透,因此保持基本的警惕和防人之心很重要,2011年安徽合肥發生了一例24歲女孩慘遭殺害的案件,真兇令所有人都難以置信,可見其善於偽裝。

2011年11月15日一大清早,家住合肥某小區的崇大媽照例下樓撿垃圾,誰知卻在垃圾桶里發現疑似屍塊的東西,嚇得立即求助報警。警方趕來勘驗現場,對附近的垃圾桶進行全面查封清理,並聯繫送垃圾的人員,終於找到餘下屍骸,確認死者是一名年輕女性,骨齡24歲左右,死亡時間沒有超過24小時。

一般這類分屍拋棄的案件,嫌疑人為遮掩痕跡會選擇遠處拋屍,但女子的屍身被發現時並未腐爛,受害時間不久,若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將如此之多的部分分別拋到遠處的小區,難度比較大,因此警方推測嫌疑人就在附近,目下關鍵要確定死者身份,經DNA信息樣本比對後,最終發現受害人是住在小區的女孩小林。

小林的父母早年離婚,她與父親一起生活,父親得知女兒遇害老淚縱橫,他把女兒當心肝寵著,想不到什麼人會對她做出如此殘忍之舉,警方了解到前一晚老陳便和小林失去聯繫,打電話不接,發信息也沒任何回復,老陳還以為她是去了朋友家,沒想到小林竟然慘遭殺害。

通過對附近居民的走訪調查,警方獲知了一條重要線索,昨天晚上9點左右,住在37號樓的不少人都聽到了打鬥聲,還有女子的叫聲,但很快便消失了,大家還以為是夫妻吵架動了手,沒有在意,現在回想起來十分可疑,小區內的監控攝像頭也顯示小林當晚獨自一人去往37號樓此後再沒出來。

為以防萬一,還出動警犬對垃圾桶進行了仔細辨別,循著味道,以及發現的帶血白紗手套等疑似作案工具,初步可以判斷小林遇害處就在小區的37號樓內,而在對被害人的房間進行搜索時,警方又獲知了一個更重要的線索,小林的房間內有一部手機,上面存著昨晚的信息。

有個號碼一直叫她去自己家裡,有要事商議。這個人是誰?很可能就是住在37號樓的某個人,而且多半與小林比較熟悉才讓她沒有警惕。繼續查找監控確認此人就是住在37號樓某室的獨居老人王繼倫,警犬的辨別也令線索指向他,隨後警方在王繼倫家中找到關鍵證據:

61歲的王繼倫,衣櫃中竟有個女士挎包,裡面裝著小林的身份證件和一個錢包,他家中的菜刀和剪刀均遺留了可疑的痕跡,衛生間也檢查出了血跡,更讓人詫異的是,小區內發生驚天大案,警方找上門來時王繼倫卻像沒什麼事一樣,鎮定地喝著酒,喂著小狗,還問警察想作甚,種種反常令其嫌疑陡然上升。

而王繼倫在被帶走訊問之後,知道自己給小林發消息叫她去家中的事在證據面前無法繼續遮掩,索性承認了自己就是殺人兇手。這個結果令無數人感到意外,王繼倫的家人、親友以及鄰居都難以相信平素看起來老實和善的王繼倫會是殘忍殺害小林的人,要知道小林與王家關係是十分密切的。

原來,王繼倫早年做公交車司機,與小林的父親老陳一個單位共事過,兩人是好友,因此小林與王家的兒子關係也不錯,王家的兒子結婚時特意請小林當伴娘,一般情況下伴娘找的都是熟人,小林一家與王家交好,她又是王繼倫看著長大的,在王家辦喜事時去幫忙很正常。

唯一不正常的就是,小林身為王繼倫的晚輩,王繼倫為何會對她下此毒手,難道他忘了小林是好友的女兒,也是兒子婚禮上的伴娘?他的兒子結婚也沒多久,王繼倫就做出如此的殘忍舉動,豈不叫人覺得可怕。

王繼倫交代,實際上他對美麗的小林早懷不軌之心,兒子長大結婚生子,與他分住,老伴前陣子又為了照顧生子的兒媳婦搬去了兒子家,獨留他一個在家裡。外人並不知道他滿心想著要與小林發生什麼,案發當天,他不斷發信息,以有事為由叫小林來,小林沒有戒備,進門後面對欲行不軌的王繼倫,下意識反抗。

遭到拒絕的王繼倫惱羞成怒掐住了小林的脖子,在她停止呼吸後,匆匆用刀處理了屍體並拋棄,沒想到這麼快案發。後續庭審中,王繼倫稱是小林主動誘惑自己,兩人錢沒有談攏,他怕小林告訴家人給他惹麻煩才殺人,處理屍體也是怕被發現,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

但他的狡辯不能得到法律認可,雖然因為小林已死,外人很難知曉兩人關係以及案發時的言語等細節,只需看行為和後果,王繼倫非法剝奪小林生命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繼倫殺死小林,起因不過是兩人之間存在一般糾紛,雖然王繼倫辯稱自己欲花錢使小林順從,卻遭到對方敲詐怒而殺人,但這僅為一面之詞不足採信,小林系王繼倫好友之女,與王家交好,甚至在王繼倫之子結婚時為伴娘,王繼倫卻為一般糾紛採取扼頸手段將其殺死並分解屍體拋棄,已喪失人性,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嚴重,社會影響惡劣。

此外王繼倫辯稱自己是老人,認罪態度好應減輕處罰,但《刑法》中僅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王繼倫不僅不符合條件且賠償也遭到被害人家屬拒絕,不足以減輕其罪責,法院最終以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兇手已得到了懲罰,小林的生命卻無法挽回,王繼倫此前以其「老實」的面具遮掩內心的陰暗,以至兇案發生後一時間無人想到是他所為,小林也對他沒有防備,但畫皮終究有被拆穿的那天,表面看到的不一定是全部,與人交往一定要保持必要警惕,不將自己置於危險境地。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8ef4a4a92a2e48e2297f3ae6fe41d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