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監的婚戀:中國歷史上最悲催的男人,本不該結婚,卻非要硬來

2022-06-13     楓葉談古今

原標題:太監的婚戀:中國歷史上最悲催的男人,本不該結婚,卻非要硬來

歷史上結婚的宦官都有誰?真實的案例真不少,最牛的還納妾?

太監的婚戀:中國歷史上最悲催的男人,本不該結婚,卻非要硬來

受過「閹割」的宦官求偶成婚,是封建社會中的一件大怪事。也是驕奢淫逸的統治階級一手導演的人生悲劇。

今天就和大家一起看看,歷史文獻上有記載的一些真實案例。

北魏孝文帝時期的鎮東將軍、冀州刺史張宗之,少時因父親叛逆案受到牽連,被帶到京都平城,受「腐刑」後入宮執役。因博得三朝皇帝的歡心,在內宮歷任要職,且賜爵鞏縣候、彭城公。兩度以將軍銜出任州官。

張宗之獲得富貴後,竟娶了劉宋明帝駕前大將殷孝祖的未亡人蕭氏為妻蕭氏頗具姿色,在丈夫戰死,兒子被殺、城破家亡的情況下,被張宗之看中。這是獻文帝拓跋弘天安元年(466年)的事。

北魏皇帝也知道張宗之娶了敵國大將的寡婦的事,但卻未加干預。在定六宮有關儀制的時候,因為蕭氏諳熟南朝制度,皇帝還向她諮詢一些事宜,得到她不少的助力。

唐玄宗在位時權勢熏天的高力士,原是嶺南討擊使李千里獻給武則天的「閹兒」。發跡後,他聽說長安小吏呂玄晤有個絕色的女兒,於是便下聘娶之為妻,呂家不敢不應,後來其一家也因此平步青雲。這件事在新舊《唐書》中都有記載。

高力士手下的李輔國,少年時被「閹」,其面貌醜陋。安祿山叛亂後,唐玄宗倉惶地逃奔蜀地。他在馬嵬坡參與了清除楊國忠兄妹的行動,又勸太子分兵北進,在靈武即位以收拾人心。太子依其言繼了皇帝位,李輔國很快成為新皇帝身邊的紅人。唐肅宗不但對他加官進爵,還為他主持婚事,替他娶了前吏部侍郎元希聲的侄孫女

宦官娶妻受封的事,此後亦時有所聞。統帶禁兵的中尉劉宏規,妻子李氏封密國夫人;先後侍候過六個皇帝的上將軍馬存亮,其妻王氏封歧國夫人。這兩位夫人死後,封號堂而皇之地被記入墓誌。

到14世紀中葉的元代,也出現過宦官娶妻納妾的事。順帝時期的罕失,就因為寵妾厭妻,干出了殺死妻子、「糜其肉以飼犬」的駭人聽聞的殘酷罪行!

朱元璋統一全國後,對宦官約束較嚴。敢於婚娶者,要處以「剝皮」極刑。當權太監秉承旨意,假如查知手下內監對婦女稍有越軌行為,都要嚴加懲辦,至死方休!在不能公開娶妻的情況下,還發生過身居京外的宦官對平民女眷施加殘害的事例。

洪武末年,河南按察司金事石允常,一次穿著便服,外出暗訪民情,聽到有人痛哭失聲。經詢問,才知道哭者因女兒被「閹宦逼奸而死。」石氏如實奏報,逮捕了犯案的宦官,依法抵罪。

儘管明初有著不准宦官成婚的嚴厲禁令,但卻不能認真執行。帶頭破壞有關法令的,正是明太祖的後人。明成祖時,侍候皇太孫朱瞻基的宦官陳蕪,深得主人歡心。朱瞻基(明宣宗)即位後,馬上升他做御馬監太監,厚予賞賜的同時,還從後宮撥出兩名宮女,「賜之為夫人。」校尉李某認為「閹人無辱宮嬪之禮」,進行諫阻。惹得明宣宗大怒,命人剪去他的舌頭!

明英宗時期,宦官吳誠不但娶妻,而且買妾。正統十四年(1449),他隨駕北征陣亡。一年後,吳妾姚氏出面,奏請按照亡夫生前遺願,在香山招魂,築衣冠梧。明景帝不以為怪,同意了她的請求,過了五年,英宗復辟,追懷吳誠,又特在南京撥出莊田,賜給吳妻。

明景帝景泰元年(1450),在山西監軍的韋力轉,逼迫軍士之妻奸宿不遂,尋事泄憤,杖死本夫;又和養子之妻「淫戲」,射殺養子滅口。經大同右參將許貴劾奏,景帝命山西巡按御史查明議處。御史不敢得罪宦官,不了了之。到天順元年(1457),韋力轉逼迫民女為妻;每次宴會都招妓侑酒,又被工部右侍郎霍瑄彈劾。明英宗得報,查實為真,這才下詔逮問。

明英宗天順六年,繼韋力轉出任守備大同右少監的馬貴,強納浣衣局釋放的年輕「女犯」為妻,被都指揮杜鑒斥責,他低頭服罪。但事情奏報入朝後,皇帝宥而不問。次年,杜鑒劾奏協守大同東路的右少監阮和娶妻買婢,錦衣衛調查屬實,皇帝仍不加以處理,對某些宦官來說,這就等於他們的「婚事」得到默認宦官當中有條件的,因此更加放手地去物色「對象」,建立家庭。

明憲宗成化五年(1469),宦官龍閏的婚事如願以償。他找到的配偶,竟是南和伯方瑛的未亡人皇帝認為內官與功臣遺媚結合,很不恰當,馬上命令他們仳離。過了七年,又一個宦官常英,斗膽把「妖人」侯得權之婦藏在住宅內,假託是自己的養女,後來事發被殺。

能夠公開娶妻的宦官,畢竟是擔任著一定官職,握有一定權力的中上層人物。至於占比更多的底層內監,是不能組織家庭的,因而他們走上了嫖宿的邪路

明神宗萬曆年間,這些人中,有的包下教坊所屬的「西院」娼女,有的和歌姬鬼混,把娼妓的家當做自己的家。樂於跟不男不女的宦官來往的娼婦,大有人在,甚至還有拋棄丈夫,甘願找宦官依託終身的人。娼門之內,宦官之間爭風吃醋,打架鬥毆行為層出不窮。只不過有礙于禁律,受害者不敢報官處理罷了。

萬曆後期,發生了一樁前所未有的奇事。一次,宮中突然發現了個陌生男子!經檢查,卻是個女扮男裝的妓女。據其供稱:有個內監常到她家裡過夜,積欠夜度資,躲藏在宮中不敢露面。她無計可施,只得化裝為男子,混進宮來討債,結果,欠債的內監發送司禮監,闖宮的娼妓送往執法機構究治。這樁事,還登上了當時的《邸報》。

上述宦官們的婚姻對象,除了娼妓外,自然還有宮女。

驕奢淫逸的封建統治階級,豢養著一大批宮女和宦官,造就了許多「曠夫」怨女。他們日常接近,終至相好,也就不足為奇了。

在莊嚴肅穆的皇宮內,宦官或宮女找「對象」,也像民間那樣。要通過媒人。雙方經過初步相處,建立起感情後,接著便「星前月下,彼此誓盟,暗訂終身」——頗類於近代的戀愛。此後,就有了不惜花費,設法「密約歡會」的情侶。甚至還存在著「三角戀愛」的現象,發生過刀棍相加,報復「情敵」的糾紛!

宦官和宮女間的「戀愛」,由來已久。明穆宗隆慶以前,這種關係完全是秘密進行的。萬曆初,明神宗最惱恨他們自行「婚配」。只要發覺,雙方當事人都要被處死,為他們撮合的「媒人」也往往被「杖斃」。儘管如此,這種現象依然是防不勝防,禁止不了,當情況發展到「內中宮人,鮮無有配偶者」之後,皇帝也就見怪不怪了,有時還詢問宮女配偶是誰,他們也據實回奏,不再擔心會受到懲罰了。

宮女平時需要什麼東西,只能托內監到宮外去買,雙方經常接近。底層的內監向近水樓台的宮女「求愛」原是極自然的事,假如一個宮女長期沒有「配偶」還會被譏笑為「棄物」。當時有學者認為,這樣的婚姻,不過是「怨曠無聊,解饞止渴,出此下策!」然而,儘管是「假夫妻」,其中卻不乏真摯的情感。宮女和內監「結合」後,如果一方不幸先死,就有過「終身不肯再配」的未亡人。據載,京郊寺廟內,曾發現有內監供奉已故宮人神主的密室。每值周年忌期,未亡人都要來祭奠:「擗踴號慟,情逾伉儷!還有個宦官宋保,和翼坤宮鄭貴妃的宮人吳贊女相好,吳贊女後來變了心、另愛上張進朝,宋保傷心之餘,「遂棄其官,去為僧不返」。

宮人們找到「配偶」,也就仿若有了歸宿。她們出錢雇用地位更低的窮內監,充當廚師兼買辦,每天在特為她們設置的「爨室」中,為「夫妻」倆燒菜做飯。烹調手藝高的,每月得付給四五兩銀子的報酬,可憐的宮女們真像有了自己的家,獲得了空虛的安慰。

從歷史上出現過的臣們的宦官們結婚成家的案例可以看出,他們之所以尋找配偶,組織家庭,原因不外填補生活中無妻無家的缺陷,在心理上獲得滿足;有的則因出於皇帝的恩賜,讓他們像正常人那樣有家有室,然而,身體上已經帶有終身殘疾,婚煙就不能不是虛假的婚姻(萬曆中期出任福建稅使的高采,為了能過上真夫妻的生活,聽信術士關於吃童男腦髓可以恢復性功能的胡許,「所殺稚兒無算!」結果自然只是害人不利已的一場春夢)。不能不說這是徹徹底底的一場社會悲劇,更是一些人的人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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