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主城區密集調規多宗地塊 涉建築限高、土地性質調整等

2022-09-22     樂居網重慶

原標題:慶主城區密集調規多宗地塊 涉建築限高、土地性質調整等

 樂居新媒體 重慶訊 言鑫赫近日,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多條土地調規信息,涉及9宗地塊的建築限高調整、土地性質調整、邊界線調整等。

  重慶兩江新區大竹林組團O16-5地塊

  修改內容為:

  1、將016-5地塊劃分為016-5-1(3.33公頃)和O16-5-2(415公頃)2個地塊:南側016-5-1地塊用地性質由教育科研廣場混合用地/商務商業廣場混合用地(A3G3/B2B1G3)調整為其它商務廣場混合用地(B29G3),容積率不大於1.4:北側016-5-2地塊用地性質由教育科研廣場混合用地/商務商業廣場混合用地(A3G3/B2B1G3)調整為教育科研/商務商業用地(A3/B2B1),容積率不大於1.58。調整後總計容建築規模不變。

  2、將原016-5地塊內配建的780個社會停車泊位調整至北側016-5-2地塊內。

 大渡口區劉家壩片區H02-10-2-2地塊

  修改內容為:

  1、將H2-10-2-2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由商務用地(B2)調整為一類工業用地(M1)。

  2、規劃修改後,城市建設用地面積不變,其中,商務用地減少2.91公頃,工業用地增加2.91公頃。

  重慶市九龍坡區D2-3等地塊(冬瓜山片區)

  修改內容為:

  1、將橫一路設計起點( X=59557.544,Y=53291.369)標高由H=338.00調整為H=344.00,並對相應的坡度、坡向進行調整。

  2、調整後城市建設用地面積不變。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與防護綠地面積保持不變,居住建設量也保持不變。

  巴南區李家沱-魚洞組團Q標準分區Q25-1地塊

  修改內容為:

  1、根據全覆蓋道路紅線規劃和Q25-1地塊北側道路發件情況,按照路幅寬度54米優化Q25-1地塊北側道路紅線,同時調整Q25-1地塊邊界線,修改後 Q25-1地塊變更為Q25-1-1地塊和Q25-1-2地塊,地塊面積發生變化,地塊編號相應調整,其餘控制指標不變。

  2、其餘道路規劃標高、坡度等規劃指標不變。

  重慶兩江新區翠雲片區C21-4/03等地塊(橫一路西段等道路)

  修改內容為:

  1、道路調整:根據審定的道路設計方案,優化橫一路西段(隧道段)、B區三支路、騰芳大道西一段(隧道段)等道路的平面線形和豎向標高

  2、用地調整:1)擬將C37-1/04地塊公園綠地(G1)部分面積調整為城市道路用地(1),用做為橫一路西段隧道管理用房;再用C140-1/04地塊居住用地部分面積調整為公園綠地(G1),面積為0.09公頃。2)根據優化後的道路紅線方案,調整其餘地塊邊界和地塊編號。

  重慶市南岸區茶園F分區F10等地塊

  修改內容為:

  1、因與軌道散口段標高矛盾。原幼兒園南側規劃支路無法實施,本次調規將道路南移;取清長生橋中學西側停車場,在中學北側新增一處停車場,面積與停車治位不變。由於規劃區西側主幹道南北兩處停車港220米討近:而主幹道東側無對應的停車港,建議在東側新增一處面線式停車港。

  2、落實廣陽灣片區控規預留道路接口,與北側道路相銜接。結合軌道及百樂園站征地範圍增設軌道交通線路用地。

  3、保留現狀社區公共服務中心用地。現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件建設用地紅線面積為2386平方米,本次結合已有發件範圍,將用地面積補足預控至2700平方米。

  4、在道路西側新增布局幼兒園用地,保證現狀幼兒園發件面積4538平方米不減少。

  5、落實幼兒園用地,將長生橋中學北側停車場用地調整為中小學用地,調整後長生橋中學面積不減少。

  6、將軌道占用的中小學用地格至西側,同步優化藍線及綠地範圍。調整前後中小學總用地面積不減少。

 大渡口區八橋片區K34-1-2等地塊

  修改內容為:

  1、取消K12-2和K30-4-3兩地塊之間規劃道路,整合為K12-2一個地塊,用地性質調整為醫療衛生用地,同時將K34-1-2地塊用地性質由二類居住用地調整為醫療衛生用地。

  2、將K30-4-3和K34-1-2地塊南北向現狀35KV高壓線進行遷建。

  3、將K30-4-1地塊用地劃分為K30-4-1-1和K30-4-1-2兩個地塊,其中K30-4-11地塊用地性質由二類居住用地調整為中小學用地,用地面積為2.32公項,規劃30班小學:K30-4-1-2地塊用地性質和規劃控制指標保持不變。

  4、為平衡居住建設指標,將P2-16-1地塊新增一條16米寬市政道路,將用地劃分為P2-16-1-1和P2-16-1-2兩個地塊,其中P2-16-1-1地塊用地性質由醫療衛生用地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用地面積為

  6.65公頃,建策限高30米,計容建策規模不小於8.05萬平方米:P2-16-1-2地塊用地面積為3.27公項,用地性質保持醫療衛生用地不變。

  5、規劃調整後城市建設用地面積保持不變,居住總建築規模保持不變。

  沙坪壩區井雙片區A07-2-2等地塊

  修改內容為:

  結合片區城市設計,在充分考慮有效保護中梁山天際線,且滿足嘉陵濱江生態長廊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將A03-2-1-2、A07-2-2地塊建築限高由20米調整為28米,A03-2-7A03-2-2、A03-2-3地塊建築限高由20米調整為33米,A03-2-8地塊建築限高由20米調整為36米,方案階段禁止突破上述限高要求:其餘規劃控制指標保持不變。

 重慶市中心城區南坪A標準分區A7-5、A7-6等地塊

  修改內容為:

  在不改變原有地塊邊界的前提下,將A7-6地塊的商業商務計容建築規模增加0.95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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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新媒體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7d40ddb74e465b96b93ddbae433b23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