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沒有愛國執法權!上海地鐵男子摔倒不當言論女子並髮網上被罰

2023-07-08     瑜說還休

原標題:個人沒有愛國執法權!上海地鐵男子摔倒不當言論女子並髮網上被罰

據「較交么么零」警情通報稱:……「網傳『一女子在上海地鐵車廂內宣揚辱華言論』視頻……經初步查明,7月7日11時許,乘客尹某(女,29歲,外省市來滬就醫的精神殘疾人)在地鐵4號線中山公園往金沙江路方向一車廂內,自言自語發表不當言論。同車廂乘客王某(男,19歲,來滬務工人員)發現其異常行為,遂持手機長時間多次對準尹某拍攝,激起尹某情緒失控,並上前搶奪王某手機,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後王某採取鎖喉等方式將尹某摔倒在地。當晚,王某將該視頻編輯後發至網上」。

「王某交代,拍攝時已感覺尹某精神異常,出於吸粉和自我炫耀目的,將視頻剪輯後上網,以引起關注。目前,尹某已被市精神衛生中心收治。王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

此前,關於在7月7日這個特殊日子裡,這名女子發表如此不當言論一事,已經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無比憤慨——但仍不得不說,稍稍注意觀察並有理性思維的人,大都能從王某「剪輯後發布網上」的視頻中發現,此女確實有較為明顯的精神異常現象。

這也是筆者並沒有在第一時間發表評論的原因。「讓子彈再飛一會」,待事實塵埃落定,我們才去評論,顯然才是最妥當和更為實事求是的態度與做法。

不過,現在雖然已證明此女子確實有精神病——依法其可以被免除處罰,這當然也沒有話說。在法治社會,就要依法辦事,這對任何人來說皆是如此!

但是,仍有不少人對此結果最為不服的一點,就是說什麼「愛國者落得如此下場,令人感覺如哽在喉,感覺很是悲哀」云云——可真的是如此嗎?事實上,這一觀點在此已經跑偏了!

首先,我們應該理解或承認,當這位王姓男子聽到不當女子的言論後,進行拍攝並當面批駁的行為,還是值得讚賞的,但除此之外,其此後的所作所為,顯然就是不當的了,且有故意炒作之嫌,更有借「愛國之名進行個人執法」的違法之實了!

這位王姓男子感覺到此女精神狀態有問題後,還在不停地拍攝,並有試圖激怒她的言行——這是不是存在故意性?

更甚的是,其對女子拍攝行為本身,並不能保證其理由、行為等一定得當——事實也已證明了這一點,所以,在女子要奪其手機時,作為男性對一個女性進行鎖喉抱摔的傷害性行為,顯然是涉嫌違法的!

而其或自以為、公眾也大多認為這是「個人式的愛國執法」,表面上看顯得高大上,但其實,「個人式愛國執法」這一現象決不可取!因為,愛國並不是工具!

愛國,這樣的自然而然、天生的對家國之情感,當然值得珍惜和讚揚!但有一些人利用愛國的高大上之內涵,卻把它當作了一種牟利工具——比如,有人用愛國當作抬高自我、自我宣傳的工具,以此賺取人設形象,並最終收割流量和韭菜,可最終呢?卻是什麼「反美是工作,去美是生活」的可笑與可悲了。

還有一些人,把愛國當作了一把為所欲為的「U型鎖」,可以對自認為「不愛國」的他人進行「個人式愛國執法」,就可以毀壞他人財物、傷及他人生命安全——比如這位王姓青年,對於言語不當的精神病女子的暴力動作,其實,就是一種自認為彰顯正義的「個人式愛國執法」!

在文明與法治的社會裡,對於「不愛國」的人和事,人們當然應該堅決反對和鬥爭,但這並不代表個人就可以進行「是否愛國的甄別與審判」,更不能由人個代表司法機關進行「愛國執法」!

即使有著真實與熱切的「愛國」之心,但這種做法顯然都是一種反法治的做法。一旦這樣的口子可以打開,那麼,當年混亂的人斗人的時代就會再現,最終,會包括真正的愛國者本人,也都會難自保了!

所以,在這個愛國是中國人民一大共識的社會環境下,我們仍然要提醒大家:「愛國不是工具!」「不能借愛國之名,行個人審判與執法之實」——法治社會,法乃最大!而以冠冕堂皇的名義違法,往往會對法治產生更大的危害!【原創評論:瑜說還休】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6a4f87a1e4d52b29fccc00513b151d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