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界
8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發布公告,對山西煜輝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
晉金管罰決字〔2024〕59號公告顯示,山西煜輝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簡稱「山西煜輝保險代理」)存在聘任不符合條件的省級分公司以外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未按規定對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展業過程中未按規定製作並出示客戶告知書的違法事實。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依據《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第五十四條、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第一百零一條決定:警告,並處1.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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