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南京市博物館在南京祖堂山社會福利院,搶救性考古發掘了一個明代太監的墓。在這座太監墓中,人們發現了疑似長明燈的痕跡,它的裡頭有一個大缸。實際上這缸就是長明燈,裡頭放滿油,再放上專門設計的木板和磚塊。配合起來就可以燃燒很久,這是明代磚室墓中比較常見的,不算很重要的發現。
整個墓之中最重要的發現在墓志銘上頭,出土了墓志銘後,西方專家的一些質疑就成了笑話。在說到這座太監墓的墓志銘之前,得先說說西方專家的質疑,他們質疑的是鄭和真的下過西洋嗎?他的船真如傳說中的那般大?鄭和下西洋,指的是明永樂、宣德年間的一場海上遠航活動,帶頭人為三寶太監鄭和。
明朝的這一次遠航可以說是史無前例,也是十五世紀末,歐洲地理大發現的航行以前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系列海上探險。時間久、規模大、船隻海員多,但關於這場數百年前的航行,至今依然存在著許多爭議。其中有一個爭議的點便是,鄭和的船究竟多大?《西洋番國志》等只記載了巨大,並未寫具體的尺寸,《皇明紀略》、《客座贅語》等的記載太過零星。十三歲那年進宮成了太監,二十九歲跟著朱棣,是推翻建文帝的功臣之一。雖比不上鄭和,但也是永樂皇帝信任的太監之一,因此派他協助鄭和參與下西洋的指導工作。墓志銘是洪保生前就刻好的,原因可能是因著最後一次下西洋,見證鄭和去世後帶來的參透人生。所以裡頭的內容,均是他親自看過的,其中便有提到下西洋的細節。
重要的有這麼兩點,第一點是下西洋可能不是七次,應當是九次。在朱棣上台後的第一年,洪保就作為副使下過西洋,只是他並未記載一把手是誰。《敕封天后志》等史料表明,永樂元年,鄭和就去過一次暹羅國(今天的泰國)。這一次很有可能就是洪保所言的第一次,並未被列入七下西洋中,另外一次是在1924年。去的是舊港(今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巨港一帶),同樣的,銘文和史料也對上了。也就是算上這兩次,鄭和實際上下過九次西洋,並將下西洋的時間提早了兩年。第二點,洪保的墓志銘中有這麼一句話:充副使,統領軍士,乘大福等號五千料巨舶。這一句話十分關鍵,記載了他自己,很有可能也是鄭和所乘的船叫大福號。
所以說,洪保墓墓志銘的出土,令西方學者的質疑成了一個笑話。
參考資料:《明史》、《瀛涯勝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