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淺析棚戶區改造的問題
導讀:棚戶區一般是指城市建成區範圍內、平房密度大、建設使用年限久、人均建築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房屋質量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衛生髒亂差的區域。
棚戶區改造的利弊
廣義上的棚戶區也包括包括棚戶區、危舊房、和城中村。棚戶區改造的根本目的是使棚戶區居民居住條件明顯改善,使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得到快速更新,加快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的提升,在此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工作內容就是對棚戶區地塊地上物的徵收拆除與二次規劃建設。
政府在城市重建、改造和維護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作為主要領導者,在城市更新中,不可避免的會面臨居民切身利益與城市發展利益、城市發展利益與商業投資利益平衡的難題;另一方面,政府作為征拆安置的參與者、全過程監督的裁判者,如何在棚戶區改造的項目中保護好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亦尤為重要。
回遷安置工作是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重要環節,事關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A區棚戶區改造地塊的回遷安置措施主要為原地回遷或貨幣補償,在過渡期間發放過渡補償費,其實施主體為區政府。同一地區不同地塊的項目會出現安置補償標準存在差異的情況,這使得部分被拆遷老百姓產生了比較心理,部分老百姓有懷舊情結,希望原地回遷安置,大多數居民長期生活在棚戶區內,雖然房屋擁擠破爛,有的一家幾代住在一間房屋裡,但舊土難忘,不願進行異地回遷影響項目拆遷工作的繼續推進。
二、回遷安置問題
回遷安置一般採用拆一還一的辦法,但有的被征拆房屋產權不明晰,無法真正實現拆一還一。由於歷史原因,很多房屋確權不明晰,而按照大多數回遷安置方案,沒有房屋確權登記證明的房屋是不予置換產權的,引起一部分百姓抗拒棚戶區改造。
無論是棚改地塊還是普通出讓地塊,不同地塊的回遷安置標準相同,但在實際操作中,棚戶區改造地塊的開發企業為了加快項目上馬,會對被拆遷居民增加回遷安置承諾,使得對比之下,區政府補償範圍的不全面、不公平,導致居民與政府之間經常發生拆遷糾紛,嚴重影響項目的進展情況和社會的穩定和諧。
A區的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方式主要為房屋安置和現金補償兩種方式。在已實施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中,A區對於棚戶區改造的被拆遷居民的房屋補償,基本採取「拆一換一、就地安置」的政策,但棚戶區居民的收入水平不一,家庭條件各異,因此對於回遷房屋的需求程度也不盡相同,部分居民原房屋房照面積小,戶內人口多,按照原房屋房照面積回遷後出現多人同居一室的現象,按照房照面積回遷的方法無法滿足其住房需求;貨幣補償的被拆遷居民多為有其它住房的人群,但從一些征拆舊案中,有一部分居民因各種原因,現金花銷後,無力購買其它住房,導致上訪不斷;現行貨幣補償辦法實際補償金額也與房地產市場成交金額存在較大差異,這是造成貨幣補償的被拆遷居民不願配合拆遷的根本原因。
三、作為被拆遷人遇到不合理,應該怎麼處理
A區在棚改項目上與居民的溝通交流方式還停留在拆遷階段入戶測量、回遷階段電話通知等傳統的溝通方式中,並沒有根據人們的實際情況和時代選擇有效的溝通方式,這可能會造成信息的偏差。
作為被拆遷人,每家每戶的情況不盡相同,加之徵收方有時候不能採用及時有效的溝通方式,或者制定的安置補償方案不合理,種種矛盾就會顯現出來。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自身合法權益能得到有效保障,及時諮詢並聘請律師介入就變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