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2期文化產業評論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組織開展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徵集工作。將面向虛擬現實(含增強現實、混合現實)重點應用場景,在工業生產、文化旅遊、融合媒體、教育培訓、體育健康、商貿創意、演藝娛樂、安全應急、殘障輔助、智慧城市等十大領域,徵集並遴選一批技術先進、成效顯著、能複製推廣的先鋒應用案例。
關鍵詞回復【虛擬現實先鋒應用】獲取《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申報書》和《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推薦函》。
編審 | 時光
編輯 | 半島
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 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徵集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虛擬現實與行業應用融合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6年)》(工信部聯電子〔2022〕148號),加速虛擬現實技術落地推廣,推動虛擬現實與行業應用融合發展,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徵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徵集方向
面向虛擬現實(含增強現實、混合現實)重點應用場景,徵集並遴選一批技術先進、成效顯著、能複製推廣的先鋒應用案例。主要徵集方向如下:
(一)工業生產領域。聚焦工業生產、節能減排等場景的虛擬現實技術解決方案,尤其是在設計、製造、運維、培訓、營銷等產品全生命周期重點環節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二)文化旅遊領域。聚焦文化場館、演出場館、旅遊場所、特色街區、主題公園、商業空間等場景,尤其是在行前預覽、虛實融合導航、導遊導覽、藝術品展陳、文物古蹟復原等方面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三)融合媒體領域。聚焦新聞報道、體育賽事、影視動畫、遊戲社交、短視頻等融合媒體領域,尤其是基於數字化身互動社交等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新業態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四)教育培訓領域。聚焦中小學、高等教育、職業學校等領域,尤其是在課堂、教研室、實驗室、實訓基地等場景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五)體育健康領域。聚焦戶外與室內、有氧與無氧、單人與多人、休閒與競技等體育場景,尤其是在賽事、訓練、大眾健身等場景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在醫學教育、康復護理、心理輔導等場景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六)商貿創意領域。聚焦線上線下同步互動、虛擬融合的商貿活動體驗新模式,尤其是在智慧家裝、虛擬看房、大型會展、時尚創意、視頻會議、遠程辦公、智慧商圈、外賣零售等場景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七)演藝娛樂領域。聚焦數字演藝直播、內容製作、網絡展演等場景,尤其是在舞台藝術、民俗節慶、戲曲綜藝等優質資源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在遊戲、劇本娛樂、直播等場景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八)安全應急領域。聚焦礦山安全、危化品安全、自然災害防治等領域,尤其是在安全應急演練、智慧警務與應急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九)殘障輔助領域。聚焦殘障弱勢人群的「信息無障礙」建設,尤其是在出行輔助、技能訓練、精神關懷、社交通訊、教育就業、生活購物、文化娛樂等方面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十)智慧城市領域。聚焦城市可視化管理、個性化智慧生活信息服務領域,尤其是在交通出行、餐飲購物等場景下的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二、 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中央企業可為省級分公司),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在質量、安全、信譽和社會責任等方面無不良記錄。
(二)案例應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完整解決方案,具有較強的代表性、示範性、創新性和可推廣性,能充分體現虛擬現實產業的技術特點和適用場景,對相關行業或企業具有較強借鑑意義和推廣價值。
(三)允許以聯合體方式參與申報,聯合實施單位數量不超過3家。
(四)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項目的產品、技術及相關專利歸屬申報主體、團隊,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且無智慧財產權糾紛。
三、 工作要求
(一)推薦工作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願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教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主管部門,組織本地區相關單位申報工作。中央企業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申報工作。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的案例數量不超過25個。各計劃單列市推薦案例數量不超過10個。中央企業推薦的案例數量不超過5個,不占屬地指標,可直接報送。
(三)各申報主體需填寫《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申報書》(附件1),報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或體育主管部門(僅須報送一家),央企成員單位報所屬中央企業。申報材料要求描述詳實、重點突出、表述準確、邏輯性強。
(四)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教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確定擬推薦的產品及服務名單,案例涉及主管部門出具聯合蓋章的推薦函(附件2)。中央企業要做好成員單位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出具推薦函。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於2023年8月15日前將應用案例推薦函和申報書紙質版一式兩份寄送至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區花園北路52號,陳曦)。同時將電子版(推薦函、申報書掃描件和可編輯版)發送至郵箱chenxi1@caict.ac.cn。
(五)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聯合組織專家對推薦案例進行評審、公示,按程序對外公布。
四、 成果推廣
(一)積極開展宣傳推廣。藉助2023世界VR產業大會等活動平台開展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宣傳推廣,擴大優秀案例示範效應。發揮媒體宣傳渠道,開展多形式、多角度報道,營造良好氛圍。
(二)支持開展規模應用。對應用成果突出的優秀案例,支持開展應用試點示範與宣傳展覽展示,助力融合應用複製推廣。
(三)鼓勵地方加強政策支持。對應用成果突出、具有複製推廣價值的案例,鼓勵各地從項目審批、政策、資金等資源配套方面對項目提供支持。
五、 聯繫方式
附件:
1.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申報書
2.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推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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