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12月1日起,阜陽全面禁用!

2023-11-18     阜陽發布

原標題:定了!12月1日起,阜陽全面禁用!

經常逛菜場的小夥伴們

可能有注意到

很多攤位上會打一種燈

檔口買肉、買水果

挑選的時候看著色澤鮮明

回家後或者回到自然光下

再看卻發現並不「養眼」

被「照騙」了

生鮮燈照射下的豬肉(左)和未被照射的豬肉(右)

問題出在哪?

原來是商家給食材

開了「美顏燈」

俗稱「生鮮燈」

圖源:央視財經

燈光一照凍肉變鮮肉

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表示,肉類、蔬菜在市面上常見的幾種光源下所呈現的顏色和新鮮度有所不同。解凍肉和新鮮肉在正常光源下有暗灰和粉紅之分,但是在色溫1800K的生鮮燈照射下,都呈現紅潤顏色。同樣的,顏色開始變黃的青菜,在3000K燈光照射下,立刻顯示出鮮嫩的綠色,甚至連乾枯感也減少了。

該研究院胡博士介紹,這與照明燈具的顯色性和顏色有關。燈光的顯色指數越接近100,對物體的色彩還原能力越強,人眼看到的物體顏色越真實。目前市場上的「生鮮燈」通過增加特定顏色發光,改變燈具對特定顏色的顯色能力,比如紅色和綠色,讓食品的顏色看起來更加紅潤或鮮艷。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

監督管理辦法》

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施行後,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燈具的,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消費者如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可通過撥打12315、12345等渠道進行投訴舉報。

禁止使用生鮮燈

全國各地是否一樣?

一起看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第七條 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以下簡稱銷售者)應當保持銷售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的距離,防止交叉污染。

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鼓勵採用凈菜上市、冷鮮上市等方式銷售食用農產品。

第三十八條 銷售者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二款、第十六條、第十八條規定,食用農產品貯存和運輸受託方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銷售和貯存場所環境、設施、設備等不符合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的;

(二)銷售、貯存和運輸對溫度、濕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農產品,未配備必要的保溫、冷藏或者冷凍等設施設備並保持有效運行的;

(三)貯存期間未定期檢查,及時清理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用農產品的。

「生鮮燈」本質上是一種冷光源照明燈具,不會散發熱量加速食物腐壞,不影響食品質量安全,但是可能影響消費者對真實色澤的感官認知。

禁止「開美顏」——阜陽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生鮮燈」規範治理工作

為全面貫徹落實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部署要求,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生鮮燈」規範治理工作。

加大宣傳力度。廣泛運用官方網站、公眾號等載體,通過開展培訓、發放告知書等形式,擴大政策宣傳的覆蓋面和知曉度,督促指導銷售主體摸排自查、限期整改,做到守法合規經營。

強化監督檢查。以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生鮮專賣店等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主體為重點檢查對象,督促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將使用照明等設施整改落實情況納入風險管控清單加強管控,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照明設施,進一步壓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據悉,《辦法》將於12月1日正式實施。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持續推進「生鮮燈」規範治理工作,對《辦法》實施後仍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燈具的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將按規定依法查處,確保《辦法》得到有效執行,還生鮮農產品「真面目」,讓廣大消費者買得安心、吃得放心。

來源:阜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央視財經、深圳新聞網、廣東市場監管等

本文中圖片、文字、音視頻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如有違規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會第一時間處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52f4895b851fe91188c533e2dc8fc2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