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國第一!128億!這下咱們真的要暴富了!

2023-06-11     天津生活通

原標題:天津,全國第一!128億!這下咱們真的要暴富了!

參考來源:天津政務網、天津發布、天津廣播、經濟日報

重磅消息傳來!

1~4月財政收入天津增速排名

全國第一

相比較2022年1~4月

財政增加了128億!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數據顯示

今年前4月全國公共預算收入

同比增長11.9%

天津增速20.65%

高於全國平均8.75%

2023年天津經濟發展勢頭良好

更多好消息

除此之外,天津最近還公布了一波事關經濟發展的好消息,一起來看看吧!

天開園建設規劃方案公布

日前,天開高教科創園建設規劃方案正式公布。方案明確以南開區環天南醫大片區為核心區,以西青區大學城片區為西翼拓展區,以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片區為東翼拓展區,在功能上形成以研發孵化為主的「一核」和以研發轉化產業化為主的「兩翼」。

這些商場即將在今年開業

最近,河西環宇城、和平印象城分別於4月28日和5月26日盛大開業!

除此之外,河東中海•環宇天地商業街,預計 今年6月對外開放營業。

除了上面這幾家已經開業或者即將開業的商場,今年天津還有9家商場會在年內開業!

除了今年將陸續建成開業的12家購物中心以外,還有和平區國金購物中心、寶坻區樂雅廣場、寶坻區吾悅廣場、東麗區金茂覽秀城、靜海區大邱莊天街、西青區梅江天街、河北區港鐵·天閱MALL等13家購物中心正在加快建設,預計將在2024-2025年建成開業。

租房創業有補貼啦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印發關於《天津市創業房租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符合條件的人員,在津租賃房屋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且正常生產經營的,自註冊成立之日起2年內可申請創業房租補貼。

符合條件的企業,每月可享受創業房租補貼1000元;每帶動1人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月再增加500元。每月補貼額度最高2500元。

13條措施促進招商引資

為促進招商引資擴大社會投資,我市制定出台《天津市促進招商引資擴大社會投資若干措施(暫行)》。並且公布了具體政策條款涉及單位的諮詢聯絡方式,接受企業、單位來電諮詢。

全文及諮詢方式滑動可看全部

一、支持發展優勢產業

在《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產業布局範圍內,各區(濱海新區除外)分別選取1至2個優勢產業,濱海新區組織各開發區分別選取1至2個優勢產業,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統籌並報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給予該區(開發區)相關優勢產業5年培育期支持,並視產業規模、效益、帶動就業等培育效果給予相關區(開發區)一定資金獎勵。鼓勵開展區域合作,對共同引進的項目,按照我市跨區合作項目利益共享暫行辦法執行。(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合作交流辦,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新業態發展

對新開辦的服務經濟、總部經濟、商務經濟、平台經濟、綠色經濟等重點領域企業在本市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按實際租金的一定比例給予該企業不超過5年的租金支持,支持標準由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對首次進入中國電子信息競爭力前百家企業名單(以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發布名單為準)、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競爭力前百家企業名單(以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發布名單為準)、中國網際網路綜合實力前百家企業名單(以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發布名單為準)的本市企業,進入前10名、11至30名、31至100名的,市級財政分別給予該企業最高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連續兩年進入榜單且排名提檔的,第二年給予一次性獎勵的差額部分。(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基金招商

海河產業基金、濱海產業發展基金等要著力提升基金賦能專業化能力,更加緊密圍繞重點產業鏈進行招商。天使母基金要圍繞重點產業鏈進行早期布局,設立專注產業細分領域和高水平創新平台優質項目的子基金,加大對有潛力的初創期種子企業投資比重。相關職能部門從整體效能出發,合理設置基金招商和支持項目的考核權重,對上述基金進行績效評價。(天津市海河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濱海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廣泛開展市場化合作

加大海外招商力度,加強與歐美日韓等國家和地區的招商合作,促進工業、服務業投資項目等落戶本市。大力實施精準招商、以商招商、委託招商等,充分發揮津商會、校友會、行業商協會、企業家聯合會等資源優勢,定期策劃開展論壇、沙龍等招商活動。鼓勵通過市場化招聘等方式組建專業招商團隊,引進和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多種語言、熟悉經貿規則的專業人才。(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設立重大項目資金池

每年安排財政資金用於支持符合本市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帶動示範作用強、資源整合能力突出的重大產業項目等,市、區兩級財政匹配資金專項支持。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對擬使用資金池項目進行初審並報市人民政府審定。更好發揮重大項目融資對接長效機製作用,機制相關單位定期向商業銀行推送重大項目,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重大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獎勵引薦主體

對新引進內、外資項目實際到位額1億元及以上、且年實際形成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一定比例對引薦機構或個人給予獎勵(住宅類地產項目除外)。(市合作交流辦、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獎勵新增貢獻

新納統企業和存量企業中1年內完成工業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或1年內完成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或1年內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額5000萬元及以上,或1年內實現批發零售業銷售額5億元及以上,或連續3年每年貢獻外貿進出口額1億美元及以上的,經企業所在區人民政府認定的高級管理人員等可直接落戶本市。(各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獎勵高端人才

綜合考慮企業對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包括經濟貢獻、工業產值、主營業務收入、利潤水平、固定資產投資、帶動就業人數等),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高端人才(包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技術總監、核心技術人才等),經企業所在區人民政府認定,按照一定標準給予獎勵,每人每年獎勵最高50萬元,每家企業最多不超過15人,市級財政按30%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通過年終結算辦理。統籌優質醫療資源,在一定期限內保障高端人才在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享受便捷醫療服務。保障高端人才子女在本市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盤活土地資源

鼓勵存量工業用地和物流倉儲用地升級轉型為國家支持發展的新產業、新業態和本市重點產業鏈用地,並嚴格按照本市有關規定逐步向產業園區集中。對土地整理過程中取得成本高於市場評估價格的土地,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盤活方案。全市範圍內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土地出讓金底價按土地出讓最高年限市場評估價格乘以彈性年期出讓年限與最高出讓年限的比值確定,除國家另有政策規定外出讓底價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價標準。(市規劃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優化審批服務

加強招商引資與規劃工作的銜接,鼓勵在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前提下進行項目選址。園區內產業用地的用地性質在工業、物流倉儲、其他商務用地間按規定轉換,規劃指標在基準指標內按需確定,均視為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可在規劃許可階段直接辦理。對經論證確有必要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各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單位並聯履行方案編制、公示、徵求部門意見等法定程序。(各區人民政府、市規劃資源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應急局、市城市管理委等有關部門負責)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按照「能放盡放」的原則將市級審批權限下放各區,支持有關單位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特殊權限積極實踐,爭取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市政務服務辦、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十一、對標最優環境

學習先進、緊跟創新,凡兄弟省市的先進經驗做法,均應比照學習借鑑;凡市場主體有需求而主管部門未能學習借鑑的,須分析理由並留存備查,市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專項評估。認真履行招商引資過程中依據法律法規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不得以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不尊重契約精神。提升辦事效率,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做到「企業項目吹哨、部門單位報到」。建立完善容錯免責機制,引導各級領導幹部在招商工作中大膽嘗試,對出於公心、沒有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因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確等情形而出現工作失誤或過失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容錯免責;對存在騙取獎勵資金、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由資金主管部門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市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提級統籌調度

成立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和分管領導同志任組長、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內資招商辦公室、外資招商辦公室。內資招商辦公室設在市合作交流辦,外資招商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分別牽頭全市內、外資招商工作,負責招商項目謀劃儲備、政策支持、績效考核、組織參加重大招商推介活動等,協調相關區和部門會商解決招商引資工作中的重點問題。領導小組日常聯繫運轉工作由內資招商辦公室負責。市政府駐京辦加大聯絡服務力度,吸引整合資源更好支持招商工作。(市合作交流辦、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編辦、市政府駐京辦等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考核激勵

集中簡化績效考評指標體系,提高實際利用內資、直接利用外資等主要指標的考核權重。強化市級部門「管行業就要管招商」的意識和責任。壓實各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招商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配強區級招商部門工作力量,提高招商隊伍專業水平,對各區機關事業單位招商人員實施差異化考核,設置底線目標,加強正向激勵。對工作成效明顯的區優先安排土地、能耗等指標。(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組織部、市政府辦公廳、市合作交流辦、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資源局等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措施各條款符合條件的可同時享受,比照現有同類政策按照就高原則不重複享受。定期開展政策效能評估,對執行不理想的條款及時調整完善。

我市公布「促進招商引資擴大社會投資若干措施」政策諮詢指南

為切實做好《天津市促進招商引資擴大社會投資若干措施(暫行)》政策解讀,現公布具體政策條款涉及單位的諮詢聯絡方式,接受企業、單位來電諮詢。

諮詢指南(市級部門)

諮詢指南(十六區)

天津發布43條措施支持這一行業發展!

天津政務網發布《天津市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從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提高產業能級、促進位造業轉型升級、提升製造業創新能力、強化製造業要素保障、加大資金保障力度等六個方面提出43條具體舉措。

滑動可看全部

天津市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實施製造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打造全國先進位造研發基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

發揮重大項目關鍵性作用

1.支持工業企業高質量投資。

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補足重點產業關鍵環節短板的重大工業項目,以及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促進智能化、高端化、綠色化、數字化、低碳化、增產擴能等新一輪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竣工投產後按照設備、軟硬體工具等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5000萬元支持。

對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且屬於基礎零部件、基礎元器件、基礎材料、基礎工藝、基礎軟體等領域攻堅突破和產業化的產業基礎再造項目,竣工投產後按照設備、軟硬體工具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3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

加強專屬政策支持

2.支持信息系統與應用發展。重點建設的適配攻關基地,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推廣成效顯著的信息系統與應用產品,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3.支持集成電路發展。天津市「芯火」雙創基地(平台)等重大專項、試點示範項目,按照國家支持金額給予等額獎勵。對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的集成電路製造、封測、材料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購買、租用電子設計自動化(EDA)設計工具軟體或智慧財產權(IP)開展晶片研發的設計企業,按照購買或租用費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4.支持車聯網發展。加大車聯網政策先行先試力度,擴大運營規模。鼓勵開展車路協同應用,對於應用效果良好的運營主體,根據應用效果,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5.支持生物醫藥、中醫藥發展。通過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批件(證件)引進重大項目、加快產業化步伐的生物醫藥企業,按照購買批件(證件)價格的10%,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引導企業獲得化學藥、現代中藥、生物製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領域市場准入,鼓勵藥品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培育醫藥合同定製生產企業(CMO)、醫藥合同定製研發及生產企業(CDMO),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6.支持新能源發展。圍繞鋰離子電池及材料、風能、太陽能、氫能等重點領域,提供新能源系統解決方案,根據企業基礎能力建設、系統集成效果,分級分類給予最高4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7.支持新材料發展。圍繞資源共享、中試、應用等重點領域,鼓勵企業、機構搭建新材料產業服務平台,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8.支持高端裝備發展。鼓勵企業研發生產機器人、工業母機以及相關零部件等產品,對於高端裝備優質應用場景,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9.支持汽車與新能源汽車發展。對新車型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整車企業,每款新車型分級分類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0.支持綠色石化發展。優化用海用地程序,最大限度縮減用海用地項目手續辦理時間。優化產業聚集區管理模式,按照上下游一體化發展思路,推進項目審批、土地供給、配套工程建設、港口物流、安全環保管理、企業服務一體化,實現各環節協同發展。(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11.支持航空航天發展。補足產業關鍵環節短板的重點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對取得國家及國際民用航空器型號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維修許可證等證書的企業,分級分類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2.支持輕工發展。「三品」(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標杆企業,每家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市級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且達到促進工藝美術產業發展相關認定條件的,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3.支持產業垂直整合項目建設。重點企業及配套企業在生產製造各環節,因新建、改建和擴建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照各環節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每年給予最高1500萬元支持,最長支持3年。(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提高產業能級

(三)

壯大企業規模

14.支持工業企業持續發展壯大。年度產值首次突破10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且年度產值增速達到要求的重點企業,分別給予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5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5.支持工業中小企業提升規模。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且連續2年正常經營未退出的小微工業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6.實施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引育工程。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重大項目以及創新中心,按要求給予地方配套支持。對本市引育的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根據投資規模、產業拉動、促進就業、技術攻關、經濟社會效益等綜合評價給予資金支持,支持金額根據評價結果和年度財政承受能力確定。(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

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17.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納入本市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名單,且上一年度戰略性新興產業新增產值規模排在前50名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8.爭創戰略性新興產業百強企業。納入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領軍企業100強榜單前10強、50強、100強(含細分行業)企業,分級給予2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支持。單一企業享受支持金額累計最高2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

支持產業集群集聚發展

19.發展集群促進組織和運營機構。本市申報且進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先進位造業集群決賽優勝者名單的集群促進組織,或納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名單的集群運營機構,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本市聯合京冀申報且進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先進位造業集群決賽優勝者名單的集群促進組織,給予1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市級先進位造業集群促進組織、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運營機構,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0.建設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首次評定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或首次在年度發展質量評價中入選五星級基地的產業示範基地,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1.支持園區特色化發展。新認定的市級產業主題園區,自第3年起按照認定批次進行評價,各批次前6名園區連續給予2年獎勵。其中,前3名園區每年分別給予300萬元獎勵,第4至6名園區每年分別給予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

梯度培育製造業優質企業

22.培育領航企業。列入國家製造業領航企業名單的企業,給予最高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本市重點培育的領航企業,給予最高6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3.激勵單項冠軍。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分別給予10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本市重點培育的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分別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4.發展專精特新企業。首次成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業,分級分類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5.提升軍工領域企事業單位發展水平。新取得軍工資質的企事業單位,每取得一個資質證書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促進位造業轉型升級

(七)

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

26.推進智能製造試點。國家級、市級智能製造領域試點與新模式應用等項目,分別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2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被評定為國家級智能製造和工業網際網路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的單位,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智能製造和工業網際網路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為用戶提供解決方案,根據服務方案質量,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7.支持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和安全體系建設。獲得國家認定的跨行業跨領域綜合性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獲得國家級試點示範和重大專項的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安全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對市級重點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安全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8.支持製造業數字化轉型領域項目。國家級試點示範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對市級重點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加快工業企業上雲,對重點上雲項目按照支出額的30%,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推動工業企業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升級版貫標,通過評定的企業分級分類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9.建設智能化數字化應用場景。支持人工智慧、車聯網、虛擬現實/增強現實(VR/AR)、智能終端、大數據、區塊鏈、物聯網、元宇宙等應用場景建設,支持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產業創新重點任務揭榜,推動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創新發展試驗區重大項目、平台建設,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委網信辦、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30.建設新型智能基礎設施。國家級、市級的工業網際網路網絡和第五代移動通信(5G)應用重大專項(典型試點)項目,分別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20%,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300萬元支持。對市級工業網際網路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平台建設典型試點(標識服務機構),分級分類給予最高600萬元支持。對市級寬頻提速升級專項,根據光纖寬頻用戶規模,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八)

推進產業綠色化轉型

31.支持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標杆單位,給予最高6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高質量發展專項支持的綠色製造項目,按照國家給予總獎金額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32.保障綠色低碳企業生產。對國家級和市級綠色製造單位、能效之星、能效(水效)「領跑者」、綠色設計示範企業、綠色數據中心、綠色製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符合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相關要求的,納入重污染天氣保障類企業清單,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可採取自主減排措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

(九)

推進產業服務化轉型

33.支持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獲批國家重大專項的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項目,按照國家撥付資金給予1︰1配套支持,最高1000萬元。對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領域國家級試點示範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市級重點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對首次通過國家《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GB/T 36073—2018,DCMM)、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等認證的企業,分級分類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34.推進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發展。首次成為國家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研究院)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成為市級服務型製造重點培育企業、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研究院)培育企業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提升製造業創新能力

(十)

搭建製造業創新平台

35.鼓勵科研院所來津發展。落戶本市並已開展科技創新工作的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院所,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分級分類給予最高3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36.支持創新平台發展。本市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為國家級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本市相關企業認定為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本市產業創新服務平台認定為國家產業創新服務平台的,按照營業收入的5%,每年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連續支持3年。對市級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創新能力提升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500萬元支持。對市級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提升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一)

支持產業技術創新

37.支持卡點技術攻關。每年制定重點產業關鍵卡點技術(產品)清單,通過政府掛榜、企業揭榜「揭榜挂帥」模式,整合創新資源開展協同攻關,加快突破一批核心技術和標誌性創新產品。按照研發設備購置額的20%,給予揭榜企業最高5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十二)

支持新產品推廣應用

38.推動新產品創新應用。開展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軟體首版次應用以及信息系統與應用首次推廣的企業,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引進國內外項目或科研成果等實現產業化的企業,按照技術合同實際支付額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強化製造業要素保障

39.加強製造業人才供給。鼓勵民營企業自主開展技能等級認定。完善技術轉移轉化人才評價工作,業績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學歷、資歷、下一級職稱等限制,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區人民政府)

40.提高產業用地效能。普通產業用地允許兼容不超過用地規模15%的生產服務、生活服務和行政辦公設施。鼓勵產業主題園區圍繞重大項目、重點企業等領域,配套建設標準廠房。(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

4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製造業領域專項信貸計劃,提升製造業貸款規模和比重。設立以政府為主導的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投資基金,依託海河產業基金,對重點引育項目開展股權投資,投資收益循環用於製造業投入。(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

42.強化數據要素支撐。直接拉動製造業發展的數據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加強數據安全保護,引導製造業企業建設數據安全體系。(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加大資金保障力度

43.設立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產業升級、大數據平台建設、品牌培育、政策研究、規劃編制、智庫諮詢等。本政策措施中第1、2、3、5、6、7、8、9、11、13、14、15、17、19、26、27、28、29、30、33、35、36、37、38、42條款支持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1︰1比例共擔,其他涉及財政支持條款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各區應通過本級財政保障配套資金到位,不得使用市級財政對區級財政的轉移支付資金進行安排。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關於進一步支持發展智能製造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辦規〔2020〕16號)同時廢止。本市以往有關新動能引育政策規定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為準。每年根據當年政策績效和第二年工作重點,動態調整政策支持方向,具體以專項申報指南為準。每年度內,同一個項目僅享受1次支持,同一個主體可享受最多3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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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52154d1a4a335fe3bf945d90e61a8e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