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四川省遂寧市委批准,遂寧市紀委監委對射洪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張朝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朝平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向群眾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將部分賄賂款轉入他人帳戶,並用於投資。
張朝平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洗錢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遂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遂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朝平開除黨籍處分;由遂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張朝平射洪市第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廉潔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