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清市天然氣價格調整!

2023-12-04     今日臨清

原標題:臨清市天然氣價格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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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理順臨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

終端銷售價格的通知

臨清市新能天然氣有限公司、各天然氣經營企業: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落實居民用氣價格聯動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286號)、臨清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理順臨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的通知》(臨發改價格〔2021〕19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採購價格變動情況,決定啟動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調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一)普通居民用戶。年用氣量300(含)立方米以下,第一階梯氣價為2.99元;年用氣量300—960(含)立方米,第二階梯氣價為3.59元;年用氣量960立方米以上,第三階梯氣價為4.49元。

(二)天然氣獨立採暖居民用戶。年用氣量1100(含)立方米以下,第一階梯氣價為2.99元;年用氣量1100立方米以上,第二階梯氣價為3.59元。

二、配套措施

(一)對「煤改氣」用戶按市政府或相關部門政策規定執行。

(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學校、社會福利機構、城鄉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為3.29元/每立方米。

(三)對持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證、特困證及五保戶的居民家庭,第一檔用氣價格仍執行2.4元/立方米,年用氣量超出普通居民用戶第一檔年用氣量的部分執行普通居民用氣階梯價格政策。

(四)家庭戶籍人口5人(含)以上的普通居民用戶,每增加一人,第一檔氣量每年增加50立方米。

(五)預購氣用戶在此次氣價調整前所購氣量不得加價,燃氣經營企業不得在之前的銷售政策上另加限購措施。

(六)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天然氣價格政策,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認真做好宣傳解釋、抄表計量和用戶服務等工作,確保氣價政策平穩實施。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20日起執行,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臨清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4日

《關於理順臨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的通知》政策解讀

近年來,臨清市居民天然氣需求大幅增長,而上游提供的居民用氣量明顯不足,供需形勢日益嚴峻。特別是用氣尖峰時段,天然氣供給端結構性、時段性、區域性矛盾突出,上游氣源企業氣價市場化程度逐步提高,價格隨市場變化的幅度、頻率明顯加快。2021年,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經價格聽證程序,我市出台了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其中規定,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聯動調整周期不少於1年,在聯動周期內綜合城市門站價格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8%時,銷售價格根據城市門站價格變動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經測算,在最近一個年度聯動周期內滿足居民使用量的綜合城市門站價格上漲幅度為18.9%,達到聯動機制啟動條件。經研究,決定啟動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自11月20日起調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2023年6月,臨清市發展和改革局對臨清新能天然氣有限公司2022年度管道天然氣購銷成本情況進行了核算,按照購進單價由低至高的原則,2022年滿足居民用天然氣量的綜合購進成本為2.57元/立方米,加上配氣成本,銷售價格應調整為3.13元/立方米。綜合考慮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及市民承受能力,經研究,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確定為2.99元/立方米。

我市目前執行的第一檔居民用氣量為300立方米,基本滿足95%的家庭用氣量。調整價格後,在第一檔氣量完全使用的情況下,家庭月平均增加燃氣成本支出8.75元,不會大幅度增加居民生活成本。

來源:臨清政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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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4f2e725f83a85bf2078102aa0387b9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