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老公獨自帶著女兒去超市,回來之後女兒捧著一堆的戰利品,老公一臉生無可戀,跟我說再也不單獨帶女兒去超市了,還問我:為什麼女兒跟你出去那麼乖,你說買一個就一個,她也不會求你再買一個,也不哭?跟我出去就買多少都不夠,不給買就哭?
我問老公:女兒要買東西的時候,你都是什麼反應?
老公說:買一個的話當然答應啊,問題是她買了一個後又看到另一個,說不買就哭,都抱大腿躺地上了,那我能怎麼辦,只好買了啊。
老公小時候吃過很多苦,以前他對我說過:小的時候要什麼沒什麼,家裡窮的連飯都吃不飽,現在條件好一點了,希望女兒能快快樂樂的長大。
於是,他對女兒有求必應,要吃什麼買什麼,要玩什麼買什麼,雖然我也經常阻止,但是女兒的要求實在不高,都是一些很便宜的東西,老公還反而覺得我斤斤計較,連對自己女兒都這麼摳,今天這超市去一趟,他終於發現有哪裡不對勁了。
不可否認,隨著經濟的發展,現在的我們絕大多數都不再愁吃愁穿,於是滋生了很多「有求必應」的父母,美名其曰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再重複自己吃過的苦,想讓孩子快快樂樂的長大,讓他們擁有沒有遺憾的人生,然而這樣在「有求必應」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真的會成為父母期待的那樣嗎?
著名心理學教授李玫瑾曾說過九個字讓我印象深刻,那就是「六歲前要和孩子說不」,她的解釋是這樣的「孩子三四歲時跟你鬧,最多是躺在地上撒潑打滾,而十三四歲的孩子會怎麼鬧呢?他可能離家出走,或縱身跳樓,雖然這個年紀的孩子他不知道死的含義,但是他知道這招能威脅到父母,這就是為什麼現在的新聞會有越來越多的孩子離家出走和跳樓的原因。
相信大家都聽說過這樣一件事,有一位奶奶每天帶著孫子去一家麵店吃牛肉麵,每次牛肉上桌後,奶奶都會把自己碗里的牛肉夾給孫子吃,就因為孫子喜歡吃,有一次面煮好了,叫到奶奶的號碼時,奶奶去窗口端面的時候就把牛肉都給了孫子那碗,結果面端上桌子的時候孫子反而不吃了,還質問奶奶:「你的牛肉呢?」
奶奶說:「在窗口已經叫服務員把奶奶碗里的牛肉都放到你碗里了,你個鬼靈精,快吃吧。」
結果孫子並不信,還大怒:「你撒謊,你剛剛在窗口那麼久明明就是在偷吃牛肉,還說把肉給我了!」
不管奶奶怎麼解釋,孫子就是不聽,還用筷子把奶奶的面翻個底朝天去找牛肉,可是哪有什麼牛肉呢,男孩氣的把面扣在了桌上,索性不吃了。
宋朝有一位叫彭子翔的學者,他在《莫養虎》里這樣寫道:莫養虎,飽則喜,子飢則怒。意思就是說:不要養老虎,你把它喂飽了,他看起來就很開心,很喜歡你,但是你如果沒喂飽它,讓他感到飢餓,它就會對你發怒。
這裡的老虎跟這位孫子是不是很像?因為習慣了給予,就一次的沒有(當面)順從,孫子就能否認以往奶奶對自己的所有恩情,毫不留情的去指責奶奶,這樣的孩子長大了還可能會去感恩他人嗎?這分明就是一頭虎,只懂索取,不懂感恩。
所以這樣的無條件給予不僅無法培養孩子感恩之心,反而讓他們認為,父母既然生下自己,就應該負責自己一生,不給予就是欠他的,這是多麼令人心痛的結果。
有這樣一個荒誕無比又真實殘酷的短片,片名叫《巨嬰》,影片從幸福的一個小家開始,媽媽習慣性的叫成年的兒子起床,給他穿衣,幫他剃鬍須,喂他吃東西,結果有一天父親遭遇了意外離世了,家境日漸衰弱,可兒子卻依舊飯來張口衣來伸手。
有一次兒子看上了電視購物平台上一副昂貴的VR眼鏡,可是此時家裡已經窮的叮噹響,他就在家翻箱倒櫃,砸東西,憤怒地搜媽媽的口袋。
這時鏡頭回放到了他小時候,每次看到什麼想要的玩具,不管多貴,媽媽都會毫不猶豫的立馬打電話訂購,如今想而不得的場景他怎能忍受,最終他竟然滿心歡喜的捧著媽媽送上來了的腎去換來了那副眼鏡。
可是生活是現實的,眼鏡不能當飯吃,沒過多久當他餓了叫媽媽時,媽媽卻已經倒地了,這時他才發現,沒有了父母他怎麼可能還活得下去,於是他把自己蜷縮一團,鑽到了媽媽的身體里,像出生前那樣。
嬰兒之所以為嬰兒,是因為他們需要父母的照顧才能存活,但是隨著嬰兒的長大,如果父母不逐漸改變自己的養育方式,依舊無限給予,不捨得拒絕孩子的無理要求,小嬰兒只會長成巨嬰,以自我為中心,無法融入社會,離不開父母,終究無法成為獨擋一面的成年人。
就像盧梭說的那樣:「你知道用什麼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為不幸的人嗎?這個方法就是對他百依百順!」
不捨得對孩子說「不」,孩子就會以為愛是無限制的,世界也是無限制的,他可以脫離一切規則去達到自己的訴求,盧梭在《愛彌兒》里一陣見血的指出:他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就越多,遲早有一天你不得不拒絕他時,這樣意想不到的拒絕對他的傷害遠遠大過他不曾得到滿足的傷害。
所以,捨得對孩子說「不」才是真正的愛孩子,可是「不」是孩子最討厭聽到的,作為父母的我們該如何有技巧的拒絕孩子的不合理要求呢?
這招對女兒就非常的受用,就像我家裡常年都會備有零食,當她在飯前想吃想拿時,我曾嘗試簡單粗暴拒絕她:「不可以!快放回去!」然而效果總是不理想,她會又哭又鬧,要吃的念頭反而更執著了。
心理學家布魯斯·格萊朗博士說:多數孩子聽到父母說「不」時,是無法理解父母為什麼會拒絕自己的要求的。
也就說孩子只會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看世界,他認為我想吃我就能吃,他不知道吃了零食是會影響正餐的攝入的。
既然這樣,不如給孩子一個吃的機會:「可以吃,但是要先吃完飯再吃。」這樣的話孩子就會感覺自己被肯定了,也就不鬧了。
有一段時間女兒就非常喜歡把玩具撒的到處都是,尤其扔在走廊里的話給我們造成了非常大的不便,我就一遍一遍的告訴她:「你這樣亂扔玩具,媽媽一不小心就可能會摔倒受傷,你受傷的時候是不是會很痛?」然後示範給她看玩具應該怎麼放置。
對孩子講道理是非常費神的,他們多數是聽不懂的,但是你說出來了,至少會讓孩子知道他的行為給別人帶來不好的影響了,要讓他學會考慮他人的感受。
女兒明白不能亂扔玩具是在一次她被自己的玩具絆倒了,那次摔得鼻青臉腫,從此以後她終於學著我的樣子習慣性的去收拾那些礙事的玩具,而且之後更是經常來督促我收拾好自己的東西,不要妨礙到別人。
這是一個非常好用而且立竿見影的方式,《遊戲力》一書中提到:讓孩子獲得一定的掌控感,有助於他們變得更加自信。所以面對孩子提無理要求時,一味的拒絕甚至責罵不如給他做一個選擇。
就拿女兒去超市買東西一事來說,就因為我從來都是給她自己做選擇,所以她不會對我無理取鬧,比如開始時她看到巧克力想買,可以,但是她如果又想買餅乾,我會問她:「你是要巧克力還是餅乾?你是要買其中一樣還是一樣都不要?」
給孩子有機會自己進行選擇,會讓孩子感覺自己有權利,能自己決定自己控制局面,不僅能提高自信,還會讓她心甘情願的接受她自己所做的決定,當然不管哪個選擇都在我的掌控之內。
美國著名非盈利機構育兒資源主管克萊爾·勒納表示:鼓勵給1-3歲的孩子做一些簡單的選擇有助於培養其獨立性,但是選項不宜過多,對於幼兒及學齡前兒童而言,二選一即可。
這也就是我經常說的以身作則,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去影響孩子,而不是單方面的管教。
就像黑人作家鮑德溫說的那樣:孩子永遠不會乖乖聽大人的話,但他們一定會模仿大人。
給我印象最深並且實施的最徹底的就是《虎媽戰歌》里的媽媽蔡美兒,很多人都只看到她對女兒粗暴的管教,然而她自己也是一個極度「雞血」的女子,在培育兩個女兒的過程中,她也一路做研究,寫論文,搞創作,先後在哥倫比亞大學、紐約大學、杜克大學、史丹福大學任教,而且還成為了耶魯大學法學院終身教授,並出版多本暢銷書。
試想如果她是個只會管教女兒自己卻只會刷手機玩遊戲,女兒們能服她的管教並獲得這麼高的成就嗎?
烏克蘭教育家馬卡連柯說過:不要以為只有你們在教育孩子、命令孩子的時候才是教育,你們在生活的每時每刻,甚至你們不在場的時候也是在教育。
李玫瑾教授在如何對孩子說「不」中就提到了這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要讓他一直感受到你不讓步的態度,因為孩子小的時候反抗的唯一本事就是哭,大不了哭鬧時去撞牆撞床腳,但他一定知道疼,這時候你不要去阻止,堅持自己的態度。
為什么爸爸招架不住女兒,因為他總會屈服於女兒的手段之下,當女兒想要一樣東西時,他原本是想拒絕的,但是女兒一哭他就沒招了,為了止哭,於是就「買買買」,這樣就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而我在第一次發現被女兒的哭聲控制時就覺悟並堅決貫徹了我態度,開始的時候女兒也是哭的死去活來,但我依舊堅持並最後什麼都沒買成,幾次以後她就知道了我話語的權威性,不再跟我鬧,但是我也會給她足夠的尊重,即要買什麼由她決定,也就是讓她「二選一」。
愛孩子,跟百依百順無關,有限制的愛才能讓他知道「努力才會有收穫」,適當的拒絕才會讓孩子明白生活沒有一帆風順,才能讓他更有責任心,所以,與其傾其所有養一條「虎」,不如趁早對孩子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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