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額抵押擔保適用的情形有什麼

2023-11-14     法妞問答

原標題:最高額抵押擔保適用的情形有什麼

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那麼最高抵押一般適用於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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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額抵押擔保適用的情形有什麼

律師解答:

適用情形如下: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後請求確定債權。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四)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六)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律師補充:

最高額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區別如下:

(一)最高額抵押權是為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的擔保,即設定最高額抵押時,債權尚未發生,為保證將來債權的實現,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議商定擔保的最高債權額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財產在此額度內對債權作擔保。而一般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是已經發生的特定債權,且該債權是獨立的而非連續債權。

(二)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是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抵押擔保的範圍雖然可以確定,但具體擔保的數額卻無法明確,只存在一個「最高債權額限度」。而一般抵押權擔保的是既存的特定債權,擔保的數額和範圍一開始就是確定的。

最高額抵押合同是依附於債權債務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時,從合同隨之無效。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條

【最高額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

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

第四百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的債權確定: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後請求確定債權;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四)抵押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

(六)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成靜婷律師簡介

成靜婷律師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素養,通曉國家現行重要法律法規,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實務操作經驗豐富,熱愛律師工作,關注公益法律援助,有很強的正義感和責任心,深受當事人的尊重和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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