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鄉:一名女孩帶著前幾天購買的寵物貓,來到寵物店要求退貨

2023-11-25     戲說人生

原標題:江西萍鄉:一名女孩帶著前幾天購買的寵物貓,來到寵物店要求退貨

江西萍鄉:。「你退不退,不退我就摔死它」。8月17日,江西萍鄉某寵物店,一名女孩帶著前幾天購買的寵物貓,來到寵物店要求退貨,因不滿足退貨原因,女孩將店內的一名男店員肆意辱罵。後又在店內將貓摔死!

這個女人,到底是愛貓呢還是不愛貓?我覺得,她應當是「假惺惺」的愛,虛偽的愛!

我們來探討一下這裡面的法律問題。這個事件中有三個法律問題:一是退貨(貓);二是女孩辱罵、毆打男店員;三是女孩摔死貓。

1、退貨,取決於賣方和買方的約定。由於女孩購買的「特價貓」,而店家之前與女孩有明確約定:只有貓得了貓瘟的前提下才能退貨。而女孩要求退貨的理由是:不喜歡。店家不予退貨合法合理。

2、女孩辱罵、毆打男店員的行為,既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也可能是一種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治安處罰法》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摔死貓的行為。目前來講,寵物性質的動物,在我國法律上視為一種「財產」,也就是說貓啊、狗啊的財產屬性遠遠大於「生命屬性」,對於它們的生命權我國並無法律進行保護。所以,女孩摔死貓的行為並不違法,貓畢竟是她所有。

但是,看著那段監控,任何人都會感慨「真缺乏家教」。法律懲罰不了你,不代表道德「懲罰」不了你。畢竟,法律是最低要求的道德,道德高尚的人也不太可能違法犯罪。

你說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3666726f65f4a8356cbf75f5ca95d9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