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吧!陣風M比殲-15掛載能力強?最大起飛重量差了10噸

2020-02-27     谷火平

(陣風M艦載機)

艦載戰鬥機,由於受航母噸位和甲板面積的限制,其使用制約要大於陸基的戰鬥機,但是又要和陸基戰鬥機爭奪制空權,並執行對海對地攻擊任務。所以艦載戰鬥機的設計要求要明顯高於同時期的陸基戰鬥機。這也導致了艦載戰鬥機型號種類非常稀少。目前全球現役的主要艦載戰鬥機只有美國的F/A-18C/E/F、中國的殲-15、法國的陣風M、俄印的米格-29K四種型號,美軍的F-35C型目前還沒有完成測試,F-35B則隸屬於海軍陸戰隊。

(戰場上的陣風戰鬥機可以掛載這麼多載荷?別想了,那是大索公司的"宣傳照")


在目前主要的三款艦載戰鬥機中(米格-29K在印度手上連連墜機自動忽略),F/A-18無疑是目前綜合性能最優的一款,那麼殲-15和法國的陣風M相比,到底如何呢?網上流傳的所謂陣風M載荷能力優於殲-15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要搞清楚這些,首先還是要從艦載戰鬥機自身的特點以及航母的起降方式說起。

(實際作戰中陣風M的載荷,4枚雷射制導炸彈、2個副油箱、1個光電吊艙,連自衛的空空飛彈都掛不了)


戰鬥機受發動機推力和飛機自身升力的限制,其起飛重量通常有一個極限值,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最大起飛重量",而用"最大起飛重量"減去飛機自身"空重"(包含飛機結構自重、飛行員和其他必要的設備,例如雷達等)後,得到數值就是飛機的載荷水平。這裡的載荷主要分為兩部分:燃油和彈藥。而這兩者在不超過最大起飛重量的情況下,是可以相互調整的。也就是說,燃油裝得多,彈藥就裝得少;而彈藥裝得多,燃油就裝得少。但是無論如何變化,最大起飛重量和飛機空重之間的差額越大,也就意味著飛機能夠搭載的燃料和彈藥越多,也同時證明飛機的作戰靈活性越高。

(因為"腿短"不得不隨時隨地抱著大副油箱的陣風M戰鬥機,由於副油箱占據了較大載荷,所以只能攜帶1枚空對地彈藥)


殲-15作為重型艦載戰鬥機,儘管其參考了蘇-33戰鬥機的設計,但是由於中國多年來在復合材料、航空技術方面的進步,殲-15的空重約為17.5噸,相對於蘇-33的18.5噸,降低約1噸,但是二者的最大起飛重量都是33噸。這意味著殲-15戰鬥機最大起飛重量和空重之間有15.5噸的"差額"可以用來調配戰鬥機的燃油和彈藥。相比之下,法軍的陣風M艦載戰鬥機的空重約為10.2噸,最大起飛重量約為22.2噸,最大起飛重量和空重之間只有12噸的"差額"可用,相比殲-15整整少了三噸半。而三噸半的載荷,意味著3枚鷹擊-83反艦飛彈、或者4枚LT-2型500公斤雷射制導炸彈、或者約1000公里的續航能力、或者5分鐘的空戰格鬥時間……這是陣風戰鬥機難以超越殲-15的根本所在。

(測試鷹擊-83反艦飛彈的殲-15艦載戰鬥機)


就飛機自身性能而言,在同等技術條件下,重型機普遍優於中型和輕型戰鬥機。這是因為重型機往往可以裝備更大功率和口徑的雷達,具備更遠的偵測距離,同時可以攜帶更多彈藥攻擊更多的目標。同時重型機自身載荷大,可以攜帶更加完善的電子對抗和壓制系統,從而大大提升自身的生存性能。自冷戰時代開始,空優戰鬥機通常都是重型戰鬥機承擔,例如美國的F-15、俄羅斯的蘇-27等,法國當年也曾經開發過雙發重型的幻影4000戰鬥機。冷戰時期美國海軍性能最為卓越的F-14重型艦載戰鬥機,也正是因為蘇聯解體後,美國在大洋上已經沒有了對手,才會退役並由F/A-18接替其作戰地位,由此可以看出重型戰鬥機在海軍航空兵中的重要地位。

(F-14艦載機的退役並非技術問題,而是一個純政治問題,它的退役讓美國海軍徹底失去了海上快速攔截的能力)


相比而言,殲-15作為重型艦載戰鬥機,其移植了殲-11B的全套雷達航電設備,因此在技術層面上和裝備RBE-2雷達系統的陣風戰鬥機基本相當,但是由於殲-15是重型戰鬥機,因此其雷達功率和探測距離要明顯大於RBE-2型雷達。在法國計劃用RBE-2AA型電子掃描相控陣雷達替換原先的RBE-2雷達時,我國殲-15也正在測試殲-16上已經研製成功的全套新式航電系統。所以,殲-15在航電火控性能方面依然壓陣風一頭。更不要說國產新一代的PL-10/12/15飛彈的陸續服役,在技術性能已經遠超法軍的"米卡"空空飛彈。

(殲-20展示的各種先進空空飛彈,同樣可以掛載在殲-15戰鬥機上,在雷達和飛彈都占優勢的情況下,陣風M在殲-15面前討不到任何便宜)


陣風M艦載戰鬥機能夠稱雄世界的最重要原因,在於和它搭配的"戴高樂"號航母裝備有彈射器,所以陣風M戰鬥機可以"滿載起飛",而我國目前現役的兩艘航母都是滑躍式航母,殲-15戰鬥機只能依靠自身動力,從航母上滑躍起飛,這也是媒體詬病殲-15不如陣風M的一個重要"槽點"。應該承認,彈射式起飛相對於滑躍式起飛確實在飛機起飛效率方面有較大優勢——但那是在同等噸位航母和同等水平戰鬥機的比較之中。例如法國的"戴高樂"號和印度的"維克拉瑪蒂婭"號,二者都是4萬噸左右,都裝備20噸級的中型戰鬥機,採用彈射起飛的陣風M自然優於採用滑躍起飛的米格-29K,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和滿載排水量6萬噸左右的中國航母比,和最大起飛重量33噸的殲-15比,陣風M還能那麼自信嗎?

(滑躍式起飛也可以像彈射起飛一樣,排隊進行,同樣可以做到1分鐘1架的起飛速度,所以滑躍起飛的效率並沒有那麼差)


首先,殲-15戰鬥機脫胎於蘇-27家族,而蘇-27戰鬥機本身就擁有非常優越的短距起降性能。我國最初進口的原裝蘇-27SK型戰鬥機在陸地機場起飛,其滑跑距離實際上只需要300米即可,從地面上看,幾乎是垂直拉起。這一點足見該機氣動的優越和發動機的強悍。同樣,艦載版的殲-15戰鬥機比蘇-27SK又增加了一對鴨翼用於提升升力,同時14°的滑躍甲板可以為艦載機提供額外約15%的升力。當年在庫茲涅佐夫號航母上測試蘇-33的蘇聯試飛員瓦列里·巴比奇就曾經表示,蘇-33從航母艦首105米短點起飛時,最大起飛重量可以保持在30噸,這和蘇-33戰鬥機33噸的最大起飛重量已經非常接近。只是為了確保飛行安全,將艦首起飛點的最大起飛重量人為限制在28.5噸。但是即便如此,和殲-15戰鬥機17.5噸的空重相比,依然有11噸的差額(僅比陣風M輕1噸,而且是人為設限的結果)。如果用195米的重載起飛點,則殲-15完全可以滿載狀態輕鬆起飛。

(由於蘇-27家族本身的載油係數就大,所以現在的殲-15也是唯一不掛副油箱的艦載戰鬥機,不僅如此,它甚至還能為其他戰鬥機提供"夥伴加油"服務,這是陣風M根本不能比的)


所以,不難看出,同代技術條件下,重型艦載機在載荷方面依然優於中型艦載機。陣風M戰鬥機就算使出吃奶的力氣,也沒辦法和殲-15這樣的重型戰鬥機抗衡。而即將服役的美軍F-35C型艦載戰鬥機,它的最大起飛重量為32噸,僅比殲-15輕了1噸。換句話說,F-35C是妥妥的重型戰鬥機,根本不是陣風M所能比擬。歷史反覆證明: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研發和裝備真正的重型艦載戰鬥機,其性價比始終高於中型或者輕型艦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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