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打工魂,打工才是人上人,開荒無異於創業,說起來,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封建王朝幾千年發展下來,土地的所有制也大致包括三種形態。第一個種是土地國有制;從春秋戰國時期開始,一直到隋唐時期,國家基本上都掌握可大量的土地。這些土地的形式多種多樣。
以軍屯民屯亦或者皇莊王田為主要的形式,在古代,軍隊上的士兵在和平時期,也要通過軍田來解決糧食的問題。不然,僅僅依靠農民來支持數量龐大的軍隊,農民的負擔實在是太重了。
另外兩種分別為地主所有制和農民土地所有制。這兩種形態的土地制度,也一直持續了上千年之久。
那農民手裡的土地是怎麼被搞丟的?
話其實也不能那麼說,因為農民手裡的土地,本來就很少。舉個例子,或許在某個朝代,這戶人家是被分了幾畝地,但隨著他家的子孫越來越多,這幾畝地就不夠了。
而在古代,由於受限於工具,良田還真就不多。在這種情況下,這家人後代的不少子孫,便從出生開始,註定沒有土地耕種。
他們怎麼活呢?就只能靠著去地主家裡打工種地交租金過活。
回過頭來,在說說他們家祖傳的這幾畝地。
在古代,基本就是嫡長子繼承制度,但是,誰又能保證,嫡長子不是個敗家子呢?於是,這點土地傳到了某一代之後,這人是個敗家子,敗光了家裡的一切,轉手也將這僅有的土地,賣給了地主,換取錢財。
錢財被揮霍一空之後,他們家這幾畝土地,也就徹底沒了。
農民手裡的土地,經過交易,被地主兼并收納。這個例子並不代表的個例,而是代表了一類因此丟掉土地的農民。
土地既然丟都丟了,那既然要活下去,總要想想辦法。那些沒有土地的農民,在無奈之下,只能繼續去給地主打工,而地主呢,則通過剝削這些農民,達到資產的積累與膨脹。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農民非要去給地主打工呢?他們咋就不選擇一塊荒地,自己開墾種田,避免被地主剝削不好嗎?
如果想要搞清楚這個問題,就要搞明白,他們要開墾土地,需要面臨哪些問題。
在農耕社會,良田基本早就被瓜分得差不多了,其他的土地,要麼就貧瘠,要麼就長滿了荒草,要麼地處偏遠。
他們如果想要開墾土地,除了以上問題之外,他們還需要有耕牛,有農具,有種子。
一個常年給地主打工,還經常吃不飽飯的人,他們得攢上半輩子,或許都攢夠錢來買牛和農具。
攢夠了這些東西之後,他們需要找一塊無主的荒地,然後開始開墾。那塊地上常年都長滿了荒草,他們或許得除草數次,才能夠抑制荒草的生長。
假設,他們廢了九牛二虎之力,將這片荒地的草清理完畢,滿足了種植的需求,接下來他們還會面臨灌溉難的問題。
在古代,但凡是靠近水的田地,早就已經被開發為良田了,只有那些偏遠地區,不利於灌溉的地方,才會閒置。
如果一塊土地,解決不了灌溉的問題,那收成基本上約等於零。再假設,灌溉問題也被他們解決了,這塊土地在他們一家人的耕種下,成為了一片良田。
你以為這就是成功了?
這才到了最難的時候,這時候,會有某個地主,拿著地契來,然後告訴你,這塊地是屬於他們的。
即便是農民將荒地耕種為良田,在名義上,這片土地也不屬於他們。他們要想擁有這塊地,從決定開墾這塊地開始,就要先將地買下。
那買塊地花的錢,可要比買頭牛花的多多了。
綜上所述
從以上敘述可以知道,農民自己開墾土地,花費的成本,承擔的風險,都不是他們所能夠承擔的。與其承受那些,還不如去出賣下勞動力,用現成的種子、農具、耕牛來換取糧食,雖然不能富貴,但能填飽肚子。
自己去開墾荒地,就和去創業一樣,充滿了未知與風險,這些風險是一些農民所不能承受得,因此,絕大多數的農民,還是選擇了乖乖給地主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