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惠州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惠州交投公路建設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羅佛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經查,羅佛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紀法意識淡薄,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羅佛文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羅佛文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8月2日,惠州交投公路建設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羅佛文被查。羅佛文曾任惠州交投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惠州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公司總經理等職務。
惠州交投公路建設有限公司是惠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集團基建板塊核心企業。2016年3月底劃歸惠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管理,2018年7月完成公司制改造並更名為「惠州交投公路建設有限公司」。
采寫:南都記者 蔣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