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支持和保障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省財政廳及時安排撥付資金,截至2月3日,全省疫情防控防治資金投入規模達13.76億元,其中省級財政投入3.74億元。
據介紹,防控資金主要用於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即對符合條件的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中央財政補助60%、其餘40%部分由省級財政補助。同時,確保醫療機構不因資金問題影響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護工作所需的防護、診斷和治療專用設備以及快速診斷試劑採購所需經費全部予以保障。參照有關規定,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相關工作人員,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
此外,省財政廳著力開通政策「綠燈」,保障疫情防控「不掉隊」,建立物資採購「綠色通道」,認真落實防控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保障防控物資進口需要。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個人和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等。(記者楊抒燕)
【購房資訊輕鬆享,快來關注樂居網】
文章來源:雲南日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yL5hHHABgx9BqZZICFT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