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生不養,把孩子當成斂財工具的父母,既自私又無良。江蘇一剛出生的女嬰,被生父以4.3萬元賣掉,爺爺為此喝了農藥。
該女嬰的父親謝某與15歲的女友張某未婚同居後,於今年9月28日生下了女嬰,當天下午,女嬰就被父親謝某以4.3萬的價格,賣給了浙江的一對夫婦。女嬰的爺爺得知孫女被賣掉的消息後,一氣之下,喝農藥自殺了。
今年10月的一天,15歲的張某在其母親陪同下,到警局報案。張某表示,自己還未成年,根本就不知道買賣嬰兒是違法的。很快,警方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謝某、買家,以及中間人丁某,並將他們抓捕歸案,被拐賣的女嬰成功解救。目前,該女嬰被張某的母親撫養。
據了解,謝某比張某大12歲,認識謝某時,張某還是初二的在讀生,倆人同居後,張某就輟學了。張某發現自己懷孕後,本想把孩子打掉,但因為拿不出做流產手術的錢,就不了了之了。歸案後的謝某供述稱,他跟張某說要把小孩送給別人撫養,實際上他是想把小孩賣掉換錢。
可憐的女娃,一出生就命運多舛。每個孩子都是天使,來到世上,不少父母極盡疼愛還怕不夠,一方面有父母為了幾萬塊錢就把自己的孩子賣掉了,另外一方面有父母把找到自己的孩子,當做幾十年來唯一的願望。這一反差,讓人想起了電影《親愛的》,被人販子拐走兒子的中年漢子田文軍,為了找到自己的兒子,不惜一切代價,把欺騙電話都當成希望,就算被告知照片是合成的,也要親自去看看。
那些賣掉孩子的親生父母,怎麼可以如此殘忍?實際生活中,賣掉親生孩子的現象並非個例。在一些偏遠地區,孩子的父母普遍認為,生娃要比養頭豬賺錢。賣孩子的犯法行徑,之所以屢禁不止,不外乎大多都是為了錢。有的是因為經濟拮据,有的父母本身就是貪財之人,有的則是意外懷孕,比如謝某和張某,根本就沒想著留下這個小生命。
生育權是基本權利,無關財富、地位等,但生而不養倒不如不生。其實很多人既沒有意願也完全監護子女的能力,冒然把孩子生下來,是極其不負責任的,這會給孩子造成極大的傷害,被親生父母賣掉的孩子,命運多數是很悲慘的。
我們都知道,人販子拐賣人口罪不可赦,那麼由親生父母參與的、把孩子當成物品出售的行為就更加讓人氣憤了,更加不值得原諒。虎毒尚不食子,賣孩子的父母太可怕,金錢有價,生命無價,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了自己的貪慾,就隨意地把孩子的生命交到別人的手裡,這種行徑讓人無法理解。
祖國的花朵,值得父母用愛去澆灌。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在父母雙方的呵護下健康、快樂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