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石獅未成年人「正義聯盟」在行動!

2019-11-19     清朗天空

清朗天空

感受法治新生態

12歲的曉玲(化名)就讀於福建省石獅市某中學,父母離異和升學的不適應導致她慢慢變得抑鬱甚至自閉,唯一能讓她解壓的方法,竟是拿小刀在手臂上自殘。學校得知此事,第一時間通知了石獅市檢察院。

11月17日,《法制日報》第五版刊登《石獅未成年人「正義聯盟」在行動》相關報道

查清事件原委後,石獅市檢察院通過未成年人保護聯盟將曉玲的生母、班主任以及市教育局、市婦聯、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負責人召集到一起制訂援助方案,在72小時內就將醫療救助、心理疏導、資金幫助、志願幫扶等一系列救助工作安排到位,為曉玲提供了一個平靜無憂的恢復環境。

2018年3月21日,石獅市檢察院牽頭12家單位成立了未成年人保護聯盟。「聯盟主要以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為職責,構建起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未成年人立體防護網,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保護格局。石獅市檢察院檢察長陳林介紹。

發現問題在「早」處置在「小」

近年來,全國各地接連發生多起未成年人在校遭受侵害事件。在去年石獅、泉州「兩會」期間,校園安全問題引發諸多代表委員們關注,許多意見建議就此提出。

為將這些建議落到實處,石獅檢察院對近3年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進行梳理,多次走訪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門,並與部分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座談商討,最終出台了未成年人保護十條措施。

「這十條措施涵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未成年人臨界預防、校園和託管培訓機構安全以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利維護等各個方面,其中第一條就是要建立未成年人保護聯盟。石獅檢察院副檢察長蘇紫燕告訴記者。

蘇紫燕說,未成年人保護聯盟的成員單位涵蓋公檢法、教育、市場監管、團委、婦聯等12家單位。石獅檢察院將保護未成年人的分散力量攥成一個拳頭,建立起校園安全事件快速處理機制,確保校園安全事件發現在「早」、處置在「小」,為未成年人編織了一張嚴密的防護網。

去年6月5日,石獅某中學初二學生高某與吳某甲因糾紛「約架」,吳某乙得知後在學校傳播此事,高某便夥同幾名同學「教訓」吳某乙,沒想到被拍下視頻發到學生群內。

次日凌晨,石獅檢察院發現欺凌視頻在網上擴散,第一時間協調檢、警、校三方聯動對案件開展全面調查,當天下午即查清事件始末。因高某未達責任年齡且未造成嚴重後果,石獅檢察院聯合公安機關對該案件作調解處理,高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最終賠償吳某乙8000元,並誠懇道歉取得諒解。

事後,聯盟還組織這些「臨界青少年」及其家長開展「青春成長法護航」法治培訓班,讓孩子們接受警示教育、傾訴成長的煩惱,同時提高家長履行監管教育責任的意識和能力。

為了使全市11萬餘名學生都能面對面接受法治宣傳教育,石獅檢察院依託聯盟牽頭升級「檢察官、警官、志願者進課堂」活動,讓60名檢察官、78名警官、185名志願者走進全市99所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每一間教室開講法治課。

「每間教室都張貼著一張聯絡卡,上面印有檢察官、警官、志願者的聯繫方式和校園違法犯罪舉報網絡平台的二維碼,為學生提供無障礙的舉報、聯絡通道。石獅市教育局局長洪明芳說。一年來,聯盟就收到孩子們的求助30多次。

杜絕校聘人員「帶病上崗」

2017年12月28日,8歲女童蔣某和9歲女童王某通過粘貼在班級里的聯絡卡,撥通了石獅檢察院、靈秀鎮派出所的電話,稱兩人在學校對面文具店借書時,被老闆李某德多次猥褻。

事發後,石獅檢察院及時聯繫家長密切關注孩子的行為及精神狀態,同時聯繫心理諮詢師為孩子進行初步心理測評,並在第一時間安排兩名孩子做體檢。

面對司法機關的訊問,李某德很快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去年8月,石獅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某德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然而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在審查逮捕階段,承辦檢察官注意到一個信息:李某德曾在小學、中專任教過,且有一定程度的戀童情節。

結合這起典型案例,以及近年來各地學校聘用制工作人員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我們依託聯盟主動延伸檢察職能,推動了教育行業從業人員准入查詢機制的全面實施。石獅檢察院未檢檢察官陳巍虹告訴記者。

石獅檢察院將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嚴重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犯罪案、涉黃涉毒涉賭、涉惡涉黑等七類案件明確定為不宜從事未成年人教育、看護的犯罪類型,並以此為基礎,聯合公安局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信息庫。

「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在考核、聘用合同教師、保安、司機、後勤等外聘人員時,應通過市教育局向檢察院先行查詢信息庫記錄,對於進入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信息庫的,不予錄用。洪明芳介紹,根據查詢結果還建立了教育行業從業人員黑名單,對於經查詢存在信息庫犯罪行為的工作人員實行從業禁止,避免出現辭退後又被錄用的情況。

此外,石獅市教育局對經查詢有教育行業禁入犯罪記錄的個人進行處置的,將處置結果在30日內反饋檢察院,檢察院對處置結果進行登記備案,並跟蹤、了解相關情況,堅決清理和杜絕校園外聘人員「帶病上崗」

2018年以來,石獅市相繼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聘用人員任職資格排查,以及校外培訓、託管機構聘用人員任職資格排查、招聘季人員任職資格排查工作,共排查聘用人員8500多名,對曾經存在嚴重精神障礙者提醒1名,發現不良記錄工作人員44名,刑事犯罪記錄21名,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相應處理,共辭退23人,訓誡談話42人。

校外託管機構不再「脫管」

今年11歲的黃某某就讀於石獅某小學,因父母工作繁忙,她便被送到一家託管所全天寄宿。

一天凌晨,託管所老闆蔡某的老公陳某起床給孩子泡奶粉,通過窗戶看到熟睡中的黃某某,便起賊心,爬窗進入黃某某房間,對其進行猥褻。

害怕的黃某某打電話將此事告訴了父母,黃父當天就從外地趕回並報警,石獅公安局隨即依法將陳某逮捕歸案。

針對校外託管機構的管理漏洞,石獅檢察院向教育、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分別發出3份檢察建議,要求明確託管機構監管主體、制定託管機構准入機制、加強對託管機構的日常監督。

隨後,石獅檢察院聯合未成年人保護聯盟成員單位成立校外託管、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工作小組,對全市324家校外託管、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共出動執法人員1687人次,下發整改通知書112份,關停16家,約談責任人6名。

為了從根本上幫助家長解決子女課後看護難的問題,石獅檢察院積極與石獅市教育局聯合就錯峰上學、午間託管、彈性離校、師資保障等方面進行研究,制訂了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我們還會同教育局、社會工作部、人社局等部門建立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機制,將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納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布,為學生家長選擇依法合規、安全規範的校外培訓機構提供政府指引。」蘇紫燕說。

石獅檢察院還推動市政府出台《關於加強全市學生校外託管機構管理工作意見》,明確託管機構申辦條件、各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分工,加強校外託管機構管理,切實引導託管機構合法合規辦學,避免「託管班」變成「脫管班」。

來源:法制日報

責編:劉興

審核:方琮 高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ttPkhG4BMH2_cNUgOj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