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衛健委
▍整理:賽柏藍—玉米
推廣福建、三明醫改經驗,7大重點任務來了,第二輪帶量採購時間定了。
11月15日,國家衛健委公布《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進一步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醫改經驗的7大重點任務。
《通知》表示,福建省和三明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決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任務,並結合實際大膽探索突破,取得「深化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創新薪酬分配激勵機制,強化醫療機構監督管理,改革完善醫保基金管理」等諸多經驗。
為此,國家制定了「進一步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醫改經驗的重點任務」節選如下(全文見文末):
▍第二輪國家帶量採購,時間定了
《通知》公布: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全面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改革試點25種藥品的採購和使用政策。
2020年,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擴大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藥品品種範圍。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率先推進由醫保經辦機構直接與藥品生產或流通企業結算貨款,其他省份也要積極探索。
《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採取單獨或跨區域聯盟等方式,按照帶量採購、招采合一、質量優先、確保用量、保證回款等要求,對未納入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的藥品開展帶量、帶預算採購。
2020年9月底前,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率先進行探索,其他省份也要積極探索。對此,行業資深人士分析,9月底前或啟動地方版的帶量採購。
▍明年,全面重點藥品監控
《通知》明確,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制定出台省級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製品)並公布,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重點藥品監控機制。
同時文件表示,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積極探索醫保精細化管理的有效方式,按照國家統一的技術規範、分組方案,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更好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醫保支付方式。
合理確定、動態調整醫保基金總額預算指標和按病種付費等的支付標準。2020年,綜合醫改試點省份各統籌地區要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的集體協商機制。
▍12月底前,各省出方案
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結合實際制定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醫改經驗、深化醫改的工作方案,明確本地區各地市和相關部門具體任務並組織實施。
不過《通知》強調,各地在學習推廣醫改經驗時,要考慮不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不同醫療機構的特點,不能簡單照搬照抄,不搞「一刀切」。
附:進一步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醫改經驗的重點任務
(一)切實加強醫改組織領導。
1.各地要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要求,由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將醫改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2.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制定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具體落實措施,統籌推進實施健康中國行動和深化醫改工作,確保健康中國行動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3.各級財政要積極支持深化醫改工作,確保政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責任得到有效落實,並對中醫醫院給予適當傾斜。鼓勵各地結合醫改重點任務推進、區域衛生規劃落實等情況和本地實際,積極創新完善財政投入方式。
(二)加大藥品耗材集中採購改革力度。
4.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全面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改革試點25種藥品的採購和使用政策。2020年,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擴大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藥品品種範圍。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率先推進由醫保經辦機構直接與藥品生產或流通企業結算貨款,其他省份也要積極探索。
5.各地要積極採取單獨或跨區域聯盟等方式,按照帶量採購、招采合一、質量優先、確保用量、保證回款等要求,對未納入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的藥品開展帶量、帶預算採購。2020年9月底前,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率先進行探索,其他省份也要積極探索。
6.各地要針對臨床用量較大、採購金額較高、臨床使用較成熟、多家企業生產的高值醫用耗材,按類別探索集中採購。2020年9月底前,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率先進行探索。
(三)嚴格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和藥品耗材使用監管。
7.2019年11月底前,各省份要完成對轄區內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2020年,開展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深入落實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提升患者就醫滿意度。加快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強化公立醫院內部運營管理,積極發揮總會計師作用。
8.2020年,各地要按照國家制定的高值醫用耗材重點治理清單和有關工作要求,加大耗材使用治理力度。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確保取得階段性成效。國家衛生健康委要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
9.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制定出台省級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製品)並公布,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重點藥品監控機制。
10.各地要加強醫療機構用藥目錄管理和規範,指導推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時調整優化用藥目錄,促進合理用藥。2020年,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率先啟動改革並取得實質性進展。
11.通過開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嚴格藥品耗材使用監管等多種方式,優化公立醫院收入結構,合理提高醫療服務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例。各省份要密切監測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收入占比及變化情況,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監測結果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監測結果的分析和運用。
(四)及時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12.各地要抓住開展藥品耗材集中採購、取消醫用耗材加成等改革窗口期,通過騰籠換鳥的方式,及時相應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支持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和薪酬制度改革。
13.2020年,各地要按照設置啟動條件、評估觸發實施、確定調價空間、遴選調價項目、合理調整價格、醫保支付銜接、跟蹤監測考核的原則要求,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並組織實施,持續優化醫療服務比價關係,體現技術勞務價值。
14.2020—2022年,各地要每年進行調價評估,達到啟動條件的要及時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動態調整力度,與「三醫」聯動改革緊密銜接。加強對各地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的指導,加大對工作滯後地區的督促力度。
(五)加大薪酬制度改革創新力度。
15.2020年2月底前,全面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注重改革質量,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率先取得實質性進展。各地要積極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薪酬總量核定以及內部績效考核和薪酬分配辦法,薪酬總量、醫務人員薪酬不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收入掛鉤,嚴禁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
16.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及時利用好降低藥品耗材費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等增加的醫院可支配收入,積極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各地要密切監測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及變化情況,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監測結果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監測結果的分析和運用。
(六)大力推進醫保精細化管理。
17.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探索醫保精細化管理的有效方式,按照國家統一的技術規範、分組方案,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更好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醫保支付方式。
18.合理確定、動態調整醫保基金總額預算指標和按病種付費等的支付標準。2020年,綜合醫改試點省份各統籌地區要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的集體協商機制。
19.在做實醫保基金市級統籌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區域人口規模、省級管理能力、市縣基金收支差異、管理體制等因素,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積極穩妥探索推進省級統籌。改革職工醫保個人帳戶政策,提高基本醫保基金使用效益。鼓勵綜合醫改試點省份等地區結合實際率先探索,積累經驗。
(七)構建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20.2020年,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選擇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緊密型醫療集團和縣域醫療共同體試點,鼓勵有條件的中醫醫院和民營醫院牽頭組建,在總結評估的基礎上,積極穩妥推進。各地在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中,要有效確保公立醫療機構、非公立醫療機構平等參與,並堅決避免上級醫院跑馬圈地、虹吸基層患者和人才的問題。
21.鼓勵探索對緊密型醫療聯合體等縱向合作服務模式實行醫保基金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有條件的地區可按協議約定向醫療機構預付部分醫保資金。2020年,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選擇2個以上地市率先探索。
22.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為突破口,強化基層醫防融合,積極採取「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等有效方式,做細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2020年,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率先完善慢性病等重點疾病分級分類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3.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2020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各省份要加大督促檢查和通報力度,推動各地落實鄉村醫生各項補助政策,不得截留、挪用、擠占鄉村醫生相關經費。鼓勵地方採取有效方式妥善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
24.各省份要落實中西醫並重,加大改革創新力度,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堅決破除阻礙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到2022年,基本實現縣辦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力爭實現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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