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喜訊!汕頭將建華僑大學和海洋類本科高校,師範院校擬明年招生

2019-11-26     潮汕膠己人

近日,汕頭市教育局公布了《汕頭市教育設施規劃(2016-2030年)》,自2019年10月25日起正式實施。

來自《汕頭市教育設施規劃(2016-2030年)》

預留5處高教及科研(研發)園區:中以科技創新合作區、華僑試驗區大學園區、新溪外砂河口、澄海蓮花山、大南山東麓。

2020年將建設5所高校:汕頭大學、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汕頭護理學院、汕頭市開放大學(原汕頭電大業大職大)、汕頭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規劃總用地面積約275.2公頃。

其中,備受關注的的汕頭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擬2020年9月建成交付使用,滿足2020年秋季入學的需要。校址位於汕頭職業技術學院(院本部)北側,面積約24.32公頃(364.78畝)。

2023年,在龍湖、澄海、潮南規劃新增3處高教及科研(研發)園區:

在東海岸新城臨外砂河出海口處位置,預留高教用地69.05公頃(1036畝),建設汕頭第三大學(華僑大學);在澄海區蓮華鎮,預留澄海蓮花山高教園,總用地面積約50公頃(750畝);在潮南區隴田鎮,預留大南山東麓高教園,總用地面積約9.87公頃(148畝)。

規劃在南澳建設開放式大學,待遠景時機成熟後,可考慮建設1所海洋開發與應用類本科院校。有條件的情況下,還可結合南澳海上資源,將南澳列為海上運動類院校的選址地。

為促進體育事業發展,本次規劃建議在南濱片區或現有規劃的教育用地內,新選址建設體育運動綜合學校,占地面積不小於2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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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汕頭市教育設施規劃(2016-2030年)》批後公告

《汕頭市教育設施規劃(2016-2030年)》已經汕頭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條例》、《汕頭經濟特區城鎮中小學幼兒園規劃建設和保護條例》等規定,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規劃範圍

本次規劃範圍為市域行政區劃範圍,包括金平區、龍湖區、澄海區、濠江區、潮陽區、潮南區、南澳縣。

二、實施時間

2019年10月25日起正式實施。

三、查詢方式

有關項目的詳細信息,可到汕頭市教育局規劃財務科查詢。

附件:汕頭市教育設施專項規劃(2016-2030年)批後公告

汕頭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汕頭市教育設施專項規劃(2016-2030年)批後公告

下面將《規劃》的第十條、第十一條摘錄如下,全文附後。



第十條 高等教育布局規劃

本次專項規劃與《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2002-2020 年)(2017 年修訂)》緊密銜接,規劃預留5處高教及科研(研發)園區,分別位於中以科技創新合作區、華僑試驗區大學園區、新溪外砂河口、澄海蓮花山、大南山東麓。

規劃與汕頭市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緊密銜接,開展華僑試驗區大學園區選址建設工作。同時根據《汕頭市促進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要求,我市2019年需啟動開工建設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根據市有關部門協調,選址在濠江區汕頭職業技術學院北側。

2020年規劃建設5所高校,分別為汕頭大學、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汕頭護理學院、汕頭市開放大學(原汕頭電大業大職大)和汕頭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規劃總用地面積約275.2公頃。

1)汕頭大學包括校本部、東校區、醫學院校區、南澳校區、繼續教育(開放)學院校區等五個校區。其中汕頭大學本部位於大學路北側,規劃用地面積約111.66 公頃(1675 畝);於華僑試驗區規劃大學園區,建設汕頭大學東校區,占地約58.54公頃(878.052畝);醫學院校區位於饒平路,規劃用地面積約2.79公頃(42畝);南澳校區為汕頭大學海洋科研實驗站,位於南澳島的東北角,陸地面積約8.77公頃(131畝),海域面積約200畝;繼續教育(開放)學院校區位於鮀都路西北側,規劃用地面積約4.44公頃(66.6畝)。

2)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分南、北兩個校區。北校區位於汕頭大學東側,凈用地面積約6.86公頃(103畝);南校區位於大學路南側,牛田洋快速通道西側,凈用地面積約35.17公頃(527畝),已開始建設。

3)規劃汕頭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位於汕頭職業技術學院(院本部)北側,面積約24.32公頃(364.78畝),擬於2019年8月開工,2020年9月建成交付使用,滿足2020年秋季入學的需要。

4)在整合市衛生學校和金平職校的教學資源的基礎上,建設汕頭護理學院,校區位於現狀金平職校新校區,近期規劃用地面積21.2公頃(318畝)。

5)規劃保留汕頭電大業大職大作為成人高校核心,並逐步向建設開放式大學發展,總用地面積約1.45公頃(22畝)。

2030年,汕頭市高等教育在2020年已有基礎上進一步提升與發展,貫徹落實國家、省的高校建設有關政策和標準,審慎決策建設高等院校新校區,高起點規劃建設高等教育院校,推動高等教育全面提升,加強高等教育科學規劃,處理好學科建設規劃、事業發展規劃的協調,形成高等教育與城市社區、產業園區、科技園區等形成科技相近、功能互補、相互促進的內涵式發展格局;形成城市東部校城聯動、校城融合發展的高端示範區。已有的汕頭大學、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進一步提升辦學質量與國際化水平,汕頭市開放大學進一步提升市級終身教育設施的示範帶動作用;在龍湖、澄海、潮南規劃新增3處高教及科研(研發)園區,對汕頭市高等教育發展進行有效補充,整體形成完整的辦學體系,對汕頭市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新一輪促進作用。規劃總用地面積達到417.52公頃。

1)規劃根據總規修編和《汕頭市新東區14 號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於東海岸新城臨外砂河出海口處位置,預留高教用地69.05公頃(1036畝),建設汕頭第三大學(華僑大學)

2)于澄海區蓮華鎮預留澄海蓮花山高教園,總用地面積約50公頃(750畝)。

3)於潮南區隴田鎮預留大南山東麓高教園,總用地面積約9.87公頃(148畝)。

4)在汕頭護理學院近期21.2公頃的基礎上,儘快達到用地面積34.6公頃(520畝)本科院校辦學規模

此外,規劃在南澳建設開放式大學,待遠景時機成熟後,可考慮建設1所海洋開發與應用類本科院校。有條件的情況下,還可結合南澳海上資源,將南澳列為海上運動類院校的選址地

第十一條 職業技術教育布局規劃

1.高職教育規劃(包括高技)

2020年,在現有高職用地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高職的發展與影響力,全市共規劃高職教育用地(包括高技)129.25公頃,主要集中在東湖職業教育園區。

其中汕頭技師學院、汕頭高技技工學校71.49公頃,廣東省粵東技師學院、廣東省粵東高級技工學校27.08公頃,汕頭職業技術學院(院本部)約30.68公頃。



2030年,進一步提升高職教育的發展水平,形成服務全市、輻射粵東、影響全省的高職集中區,進一步擴大東湖高職教育辦學規模,共規劃高職教育用地(包括高技)158.59公頃,其中汕頭技師學院、汕頭高級技工學校71.49公頃,廣東省粵東技師學院、廣東省粵東高級技工學校27.08公頃,在濠江區汕頭職業技術學院北側,繼續加快徵收高教與職教用地約29.34公頃,作為其擴建用地,總用地面積至約60.02公頃。

2.中職教育規劃(包括中技)

規劃以全市統籌為核心思路,在全市層面實現供需平衡,區層面以落點布局為主。根據全市中職教育學齡人口的預測,2020年,全市共需175.9公頃中職用地;2030年,全市共需284.5公頃中職用地。考慮到未來汕頭技師學院完全建成後,與廣東粵東高級技師學院合計,辦學規模將達到2萬人以上,根據學院的辦學特點和長遠發展趨勢,未來仍將保留招收約3成以上的初中起點的學生,即6-7千人規模。所以至2030 年,全市實際中職用地需求為約261公頃。

2020年,規劃保留已有中職教育設施,對用地面積過小的部分麻雀職校進行資源整合,探索合作辦學、資源共享的建校機制,逐步建設東湖職業教育園區,其餘各區縣進一步提升各自中職教育發展水平,共規劃中職用地180.43公頃,其中金平區51.92公頃,龍湖區18.51公頃,澄海區43.57公頃,濠江區26.22公頃,潮陽區23.51公頃,潮南區16.44公頃,南澳縣0.24公頃。

2030年,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優化整合職業教育資源的部署,加快汕頭市現代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加快推進全市職業院校優化整合,完善辦學條件,明確辦學定位,突出辦學特色,將專業相近、設施需求相近的院校進行整合,提高辦學效益。進一步整合現有麻雀職校,提高東湖職業教育園區的影響力與辦學能力,進一步擴大規模,輻射區域;將全市中職教育發展為粵東地區新高地,粵東西北中職教育發展示範地區。共規劃中職用地263.7公頃,其中金平區51.92公頃,龍湖區18.51公頃,澄海區43.57公頃,濠江區102.43公頃,潮陽區23.51公頃,潮南區23.55公頃,南澳縣0.24公頃。

考慮到未來部分中職院校將會升級為高職、大專院校趨勢,以及中職教育用地空間發展的適當彈性,規劃建議下一次總規修編時應考慮為中職院校預留充足的用地,建議總規模不小於55公頃。預留用地的選址建議選擇在目前規劃的職業教育園區周邊(澄海、東湖、潮南等)或結合產業園區進行布局。

另根據最新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2019〕91號文)精神,汕職院東墩校區和新津校區兩塊用地將啟動收儲工作,不再規劃為教育用地。該兩塊用地總面積為5.86公頃(數據依據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此外為促進體育事業發展,本次規劃建議在南濱片區或現有規劃的教育用地內,新選址建設體育運動綜合學校,占地面積不小於20公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qw1drG4BMH2_cNUgPZg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