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鄰接權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2019-10-21     建築著作權

鄰接權在我國(著作權法》中被稱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力",一般是指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和廣播電視組織對其出版活動、表演活動、錄音錄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享有的一種類似著作權的權利。

出版者權

即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享有的專有使用權,還包括按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以及經著作權人同意對作品修改刪節的權利。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享有的專有使用權的保護期為十年,截止於使用該版式設計的圖書、期刊首次出版後第十年的12月31日。

表演者權

即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並獲得報酬;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許可他人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並獲得報酬;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等權利。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的表明表演者身份、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權利保護期不受限制,其他表演者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表演發生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權

即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複製、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廣播電視組織權

廣播電台、電視台有禁止未經其許可的下列行為: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轉播: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錄製在音像載體上以及複製音像載體。廣播電台、電視台對其享有的廣播電視組織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廣播、電視首次播放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qNGN8G0BMH2_cNUgCSL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