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採購真詐騙 一男子詐騙煙酒獲刑一年罰金八千
近期,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件,以詐騙罪判決被告人危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該案已發生法律效力。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危某於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間,謊稱以要做酒席為名,需要購買香煙和啤酒等物品,到家後付錢,要求被害人將貨物送至其偽造的「家」地址,或將放在自己的摩托車上,均在「到家」或結帳的時候,趁被害人不備將貨物盜走並逃離現場。經查,被告人危某共作案5次,騙取貨物價值六千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以辦酒席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依法懲處。危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危某流竄作案多次盜竊,可酌情從重處罰。萍鄉中院遂作出上述終審判決。
來源:萍鄉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