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分類指導個體工商戶營業開放的調度令

2020-02-14   瀏陽發布

根據長沙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長病防指〔2020〕35號)文件精神。現就個體工商戶營業開放發出如下調度令:

一、在前階段藥店、超市等保障營業基礎上,原則上日雜水果店、洗衣店、五金店、理髮店、農資店、加油(氣)站、農貿市場、商貿服務場所、銀行網點、通訊網點、有線電視門店、桶裝飲用水、維修服務、水暖器材供應、物流與快遞點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業及場所,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2月10日後可逐步恢復營業。對大型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加大消毒力度,加強體溫監測。

二、嚴禁餐飲店、酒店、賓館、網吧、歌舞廳、棋牌室、足浴及遊戲場所等人員聚集性強、流動性大的行業營業。

三、嚴禁休閒娛樂場所、農家樂、農業休閒觀光場所、旅遊景點、民宿、夜宵燒烤門店等公共場所營業。

以前所發調度令與本調度令有異的,以此調度令為準。

瀏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


來源:瀏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編輯:劉往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