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城法院公開宣判13人涉黑涉惡案

2019-11-08     河北高院
欒城法院公開宣判13人涉黑涉惡案

10月31日上午,石家莊市欒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馬某等13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馬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5年。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年六個月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罰金等刑罰,並追繳犯罪所得。這是該院今年審理的第二例涉黑涉惡案。

2005年以來,馬某利用其社會關係,聚集社會閒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從事非法營利活動。該犯罪組織通過在賭場非法發放高利貸、非法采砂、非法收取帶車通行費、經管渣土運輸公司等行為斂財。馬某等人還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和縱容,排擠、打擊競爭對手,有組織地實施或縱容組織成員為組織利益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非法占用農用地、敲詐勒索等30餘起犯罪。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欒城區人民法院加強對重大涉黑涉惡案件研判,落實快審快判。截至目前,該院審理涉黑涉惡案5件,37名黑惡勢力分子被繩之以法。

來源:河北法制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k26lSG4BMH2_cNUgLDQ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