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用3天半,鄭州消費券拉動市場消費2.01億元

2020-04-06   大河客戶端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劉瑞朝 張瞧 孫煊哲

4月3日上午10點,鄭州準時發放5000萬元消費券,在短短150秒的時間裡,100萬份消費券就被「搶光」。隨後的幾天裡,消費券猶如一針催化劑,以四兩撥千斤之勢,點燃了鄭州線下消費的熱情,讓鄭州消費市場迅速升溫。鄭州市商務局數據顯示,截止4月6日下午1點,市民已兌換消費券1701萬元,核銷率34.03%,僅僅用了3天半,消費券直接帶動鄭州市場消費2.01億元,撬動比達到 1:11.8。

首期5000萬元消費券150秒發放完畢,實體店付款直接抵扣現金

「鄭州首期5000萬消費券今日10點開搶,鄭好辦首頁『消費券』進入領券頁面或支付寶搜索『鄭州消費券』領取……」為了提醒市民準時搶券,4月3日一大早,鄭州政務簡訊平台連發了兩次簡訊提醒。不少人手持手機「嚴陣以待」準備開搶。10點整,首期100萬份消費券準時發放,僅用了150秒就發放完畢。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隨即也進行了搶券嘗試,在進行了兩次刷新後,成功搶到了50元消費券。不少網友紛紛在朋友圈曬自己搶到券的截圖,並表示「搶消費券比搶口罩容易多啦。」

大家搶到的消費券包總價值為50元,包括購物滿28元減5元券2張、滿38元減10元券2張、滿78元減20元券1張。根據官方說法,已領到消費券的用戶,可通過手機支付寶APP,在開通支付寶支付功能的線下實體店結帳使用。到底好不好用?

「消費券太給力了!我去小區門口的生鮮超市購物,原價86.7元,結算時用支付寶,直減20元!」家住鄭州市中原區綠都城的市民孔先生告訴記者,上午10點15分,孔先生來到小區門口的一家生鮮超市,挑選了排骨、果蔬和一些日用物品,結帳時他發現自己搶到的5張消費券中一張「78減20」的消費券,在結帳時自動抵扣。

同樣,在國基路附近的一家路邊煙酒店,記者選購了83元的商品,打開支付寶掃描店裡付款碼後,發現實際只需要支付63元即可,支付頁面顯示「鄭州消費券」減免了20元。

記者走訪中了解到,消費券不僅僅可以在正道思達、世紀聯華、永輝、沃爾瑪等大超市使用,街邊小超市、飯店、藥店、洗車行、五金店等線下實體店均可使用。

消費券已撬動消費2.01億元,商家可足額收款

有了消費券,市民在購物時確實可直接抵扣現金,那麼商家能否足額收款?

4月6日下午,在玉鳳路一家五金店,記者購買了價值30元的商品,用支付寶付款時直接默認使用一張「滿28元減5元券」,實際支付了25元。「支付寶到帳——30元。」約1秒鐘後,店裡就收到了收款語音提醒。

「我自己也搶到了消費券,最近幾天店裡也有幾個消費者使用了消費券,消費者付完錢後直接足額到帳,對商家一點影響都沒有,不需要再走什麼程序提款。」五金店老闆告訴記者。

記者從鄭州市商務局了解到,截止4月6日下午1點,鄭州消費券已撬動消費2.01億元,核銷1701萬元,核銷率34.03%撬動比 1:11.8。也就是說,首期發放的5000萬消費券,鄭州在三天半的時間裡,用掉了1701萬元,購買了超過2億元的商品。「市民踴躍參與,消費拉動作用效果突出,超出預期。」鄭州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說。

「本次消費券發放工作,是落實鄭州市委、市政府將擴大消費作為穩增長的重要著力點,努力實現促消費、增活力、穩增長目標的重要舉措,也是發揮消費券對擴大消費市場放大效應的一次實踐,鄭州走在了全省的前面。」鄭州市商務局局長余遂盈告訴記者。

不僅鄭州,杭州、濟南、南京等地也出台政策發放消費券,帶來的促銷費效果同樣明顯。公開數據顯示,同樣僅僅3天半的時間,杭州市民就兌付了2983萬元消費券,帶動杭州市場消費4.53億元,拉動效應達到驚人的15倍。

「受疫情影響,旅遊業、餐飲業等很多行業出現了經營困難的情況,消費券的出現很好的刺激了消費,是一項很好的舉措,相信未來幾天消費券會拉動更多消費。」中國商業經濟副會長宋向清認為,消費券短期內容易見效,發放消費券成為特殊時期促消費、擴內需、保增長的重要工具之一。

首期消費券在4月15日之前有效,4月中旬和6月會再次發放

據悉,第一期消費券使用有效期截至4月15日。同一用戶在同一商戶每天最多可使用2張消費券,每筆消費限用1張。消費券過期未使用的,予以收回。

首期沒搶到的市民不要氣餒。「第二期和第三期消費券將在4月中旬和6月發放。」余遂盈給出了好消息。

余遂盈介紹,鄭州市開展的消費券發放分為:紅利性消費券、社會消費券兩大類,市政府將總計投入4個億。其中紅利性消費券,是指由市政府向低保、低收入、特困、優撫等四類救助對象發放的消費券,發放標準為每人500元。

社會消費券,根據發放和使用方式的不同,分為普惠型消費券和競贈型消費券2種,市政府將發放3.2億元。第一種普惠型消費券,由市政府向所有在鄭人員(包括外地在鄭人員)分2期發放,額度在7000萬元以上。

第二種競贈型消費券,由政府定向定額發放、商家向政府競領並向消費者配贈,市政府發放額度2.5億元。這裡面包括:百貨類消費券7000萬元、餐飲類消費券2000萬元、汽車類消費券1.5億元、圖書類消費券1000萬元。

競贈型消費券是鄭州市進行的一次創新,是在普惠型消費券的基礎上,利用市場化機制、優化資源配置的一種嘗試。通過企業公開向消費者作出優惠承諾,競領政府發放的社會消費券,並向消費者配贈的方式,讓那些實力強、信譽好、優惠多的企業發揮更大作用,實現倍增效應。一是讓消費者最大受益;二是讓政府資金槓桿作用充分放大;三是發揮重點企業在促消費、穩增長方面的支撐作用。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王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