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又一黑社會團伙覆滅,主犯獲刑十七年!

2019-11-15     清朗天空

平安福州

2019年11月14日上午,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張金方等22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賣淫、故意傷害、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枝等14項罪名一案。主犯張金方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二年至十一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6年以來,被告人張金方陸續網羅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被告人張金方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組織賣淫、搶劫、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枝、行賄、盜竊等多種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對福清市音西街道融西路一帶賣淫非法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社會治安秩序。該案案情複雜,涉及被告人人數眾多。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其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被告人親屬,福清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100餘人旁聽了宣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gq9lcG4BMH2_cNUg1AT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