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員工超億元貪污,天津港去年凈利減少6790萬元

2020-03-24     新京報HI財經

受子公司員工1.54億元貪污事件影響,3月24日晚,天津港發布了關於「前期會計差錯及追溯調整的公告」(簡稱:「修正公告」),對公司自2016年-2019年的相關業績進行了修正。

根據修正公告,該事件共造成天津港2019年全年歸母凈利潤減少了6790萬元,上市公司因此將2019年前三季度歸母凈利潤由9.80億元調整為了9.12億元。此外,公司還分別將此前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對應的歸母凈利潤調整減少了8600萬元、1765萬元和 4600萬元。

公告中稱,上市公司之所以對從2016年-2019年前三季度的相關業績作出調整,是由於案件涉及影響追溯至 2016 年,因此對前期會計差錯採用追溯重述法進行更正,並調整了相關會計數據。

2月12日晚間,天津港發布公告稱,旗下全資附屬公司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的一名財務人員涉嫌貪污公款,金額高達1.539億元。

而天津港焦炭碼頭是天津港旗下的全資子公司,於1999年12月29日投入運營,主要經營範圍包括大宗散貨的存儲、裝卸、搬運以及場地、機械設備租賃等業務。

天津港方面稱,現該財務人員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屬地監察機關立案,並被採取留置措施。案件發生後,公司立即組織資金管理全面自查工作,對公司及所屬公司進行全面檢查,經檢查確認公司及其他所屬公司不存在資金安全問題。

3月24日晚間,天津港還幾乎同一時間發布了2019年年報。年報顯示,2019年,天津港實現營業收入128.9億元,同比減少1.34%;實現歸母凈利潤6.02億元,同比增加12.16%。公告中解釋,營業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系銷售收入下降所致。

新京報記者 彭碩 李雲琦 編輯 趙澤 校對 賈寧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gD9vDXEBnkjnB-0zHHk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