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009年、2012年平均三年一次,濟南市萊蕪區一男子亓某曾因盜竊被警方打擊處理過三次,但其惡習不改,今年3月12日亓某因盜竊車內財物再次被萊蕪分局抓獲。
3月2日,濟南萊蕪公安分局南冶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放在某小區沿街樓前的汽車內錢財被盜2600元。接到報警後,派出所民警會同刑警大隊民警迅速出警。
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車輛車窗完好,不是一貫的砸車玻璃盜竊案,懷疑可能是技術開鎖盜竊,但仔細勘查發現車鎖也沒有撬動痕跡。由於報案人記不起昨晚是否關閉車門,很可能是被「順手牽羊」了。
民警根據現場情況,迅速調看了案發現場周邊的監控錄像。發現在當日凌晨2時許,有一名身材矮小的男子,溜達到被盜車輛跟前時,趴在車窗上觀察了一下,順手拉開車門將裡面錢財盜走。
雖然戴著帽子進行了遮擋偽裝,但民警還是初步鎖定了嫌疑人的部分體貌體徵。但從身高判斷,應該是個未成年的孩子,誰家的孩子會在疫情期間的深更半夜出來溜達,這不合常理。
根據經驗,民警初步懷疑嫌疑人應該是成年人,這種體貌特徵很特殊,很有辨識度。後來民警在走訪時得知有名符合身材特徵的可疑男子曾打一輛計程車離開現場。民警根據這一線索循線追蹤最終鎖定了嫌疑人亓某的身份,並在其家中將其一舉抓獲。
經審訊,今年37歲亓某因為眼部有病,身材矮小,一直沒有正當職業好逸惡勞,大多時間都是四處溜達。當晚其酒後溜達到事發地點時,發現一輛車內副駕駛座上有個錢包,一拉車門發現車門未鎖,隨即將車內錢財盜竊一空,並揮霍一空。
經訊問,亓某對其盜竊他人車內財物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亓某已被依法監視居住,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公安提醒
切勿將汽車當成保險箱,個人的貴重物品、皮包、現金等不可隨意放置在機動車座位或後備箱等處,以免犯罪分子見「財」起意,給您的財物車輛造成損失。
來源:網易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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