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一算命先生當街被殺,兇手受審交代:誰讓他算得那麼准

2022-04-01     史家霸唱

原標題:2014年四川一算命先生當街被殺,兇手受審交代:誰讓他算得那麼准

《晉書》記載,兩晉時期,山西出了個風水學者郭璞,精通卜筮,通曉天機。當年,出身琅琊王氏的權臣王敦準備起兵叛亂,他不知道能不能成功,聽說了郭璞的名頭後便將他抓來給自己算一算,郭璞直言不諱地說你會失敗,如果起兵的話,很快就要大禍臨頭,命不久矣。

這話激怒了王敦,王敦叫人把郭璞拖下去處死,後來王敦之亂果然被朝廷平定了,王敦兵敗前就病亡,叛亂結束後,更被剖棺戮屍,死在王敦手下的郭璞則被追贈為弘農郡太守。

當然了,即使記載這件事的是正史,也不能證明郭璞真的就是個神人,因為正史也有很多玄乎造假的情節,王敦既然是罪人,自然要可勁兒黑。

不過,現實中跟王敦一樣既信命又不信命的大有人在,這類人往往容易走極端,因為他們信好不信壞,對趨利避害的追求遠遠超過一般人,所以他們希望通過封建迷信讓自己心安,又難以接受不好的預測,無法科學辯證地看待事物。

2014年8月25日上午,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瀠溪街道人來人往,十分熱鬧,不少小販在路邊擺攤吆喝,來往的行人神情閒適地逛著街,算命先生龐某也照常出攤,坐著等人來問前程命數,龐某48歲了,干算命先生這一行很多年,在這條街上擺攤已經有兩三年的時間,附近的人都對他比較熟悉。

大家叫他「龐算命」,在傳聞中,龐算命給人算得比較准,不管是親人將去世,還是伴侶外遇都能準確預測。

實際上,所謂的算命預測不過是利用人的心理暗示罷了,如果真的准,多半有巧合因素,如果不准呢也有別的辦法解釋,只看接受算命的人自我意識夠不夠強,要是算命先生怎麼說都信,自然會覺得他算得奇准無比。

如果龐某算命真的那麼神奇,那他應該能提前算出來自己這一天會遭遇飛來橫禍,但事實是他一點都沒有察覺,依然悠閒自得地看著來往的人,其他的攤販和行人也沒注意到,有個中年男子悄悄地坐到了龐某身後的石階上,他看向龐某的眼神,就好像龐某與他有什麼深仇大恨。

在所有人都沒注意到這邊異常的情況下,男子突然起身,徑直走到龐某身後,龐某還是沒察覺到危險來臨,直到那名男子箍住他的脖子,掏出一把水果刀就往他的要害部位刺去,龐某猝不及防,還想掙扎,終究因為中刀無力,無法和兇手對抗,被連捅數刀後便倒在了地上。

目睹這一幕卻來不及阻止的路人大驚失色,大喊「殺人了,殺人了」,驚得附近的人都往這邊看,有人馬上選擇報警,同時撥打急救電話,警方和醫生迅速趕到案發現場,附近的居民議論紛紛,不知道這個行兇的男子到底為了什麼對龐算命下手。

而龐某中刀後因為傷勢嚴重,沒能被搶救過來,經法醫鑑定,系失血性休剋死亡。一本算命用的萬年曆留在現場,引得圍觀者感嘆不已:龐算命給別人算了那麼多年命,怎麼沒算中他有此一劫?

作案的男子彭某案發後直接自動投案,並將殺死龐算命的理由說了出來,警方本以為彭某和龐算命有什麼特別大的恩怨,事後才發現這一切源於彭某是個特別迷信的人。

時年41歲的彭某跟龐算命打過多年交道,早在20多歲時,因為聽人說龐算命算前途運勢很準,他就慕名找到對方,龐算命告訴他,他有命定厄運,如果28歲前不出家就會橫死,為此彭某專門給了龐算命一些錢,讓他把自己的厄運延後到了32歲,按照龐算命的說法,32歲前出家,他就能把厄運躲過了。

於是彭某為了躲災真出家去做了和尚,跟家人很少再聯繫,每天過著晨鐘暮鼓的生活,他身體不好,患病遲遲不愈,在寺廟裡也非常虛弱,連上課都難堅持,精神恍惚,愛做噩夢,看起來像是精神不太正常一樣。

家裡人多次找到他,讓他不要信算命先生的話早點回家,都被他拒絕。彭某覺得自己早回家就一定會死,直到2012年才還俗。他雖然按龐算命說的做了,那幾年仍然霉運連連,母親去世了,哥哥腿瘸了,自己進寺廟和打工都沒人要。

其實什麼厄運不厄運的,算命先生上下兩張嘴皮子一翻就能掰扯,深信的人自然對方說什麼就信,將自己日子過得好不好寄希望於命運,等於否定了人為的努力,非常荒唐,另外一些認識龐算命的人,不像彭某這樣迷信,他們知道龐算命說那些厄運不好的事,就是為給對方破解之法,然後收錢。

而彭某信那些關於龐算命的傳聞,相信他把人算死,把人算得家破人亡,自然認為他有很大的力量,算命算得特別准,於是那幾年間彭某諸事不順,就懷疑是算命先生給他施了法,讓他和家人都被害,因此對龐某產生了很大的怨恨,覺得就是因為對方算命太准,整了自己。

為此,彭某還找龐算命要過幾次錢,這錢自然是以前的算命錢,他相信龐算命算得准但不信他為自己好,對龐某來說,已經吞下去的錢怎麼還樂意還給對方呢,這不是變相砸自己的招牌,斷自己的財路嗎?兩人爭執不下,矛盾無法調和,彭某對龐某的怨恨越來越深,最終釀成慘案。

雖然龐某是個算命先生,根據知情人講述,他算命有騙人的嫌疑,但法律也保護他的合法權益,彭某無權非法剝奪他的生命,他故意殺害龐某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彭某有自首情節,《刑法》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當然自首能不能從輕要看具體的案件情節,本案系由彭某與龐某的矛盾引發,一定程度上龐某也有過錯,因此最後法院以彭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司法實踐中經常有這樣的案例,算命先生利用他人的愚昧無知,詐騙錢財,最終因詐騙罪獲刑。一個人的前途命運並不是幾句話就能預測的,這一點從龐某的案子就能看出來,生活在現代社會,還是應當相信科學的力量,腳踏實地經營好自己的人生,而非寄希望於虛無縹緲的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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