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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上海野生動物園發生一起飼養員遭熊群攻擊遇難事故。據悉,事發時有挖掘車司機違規下車查看車況,遇難飼養員發現後違規下車提醒時遭到熊群攻擊後死亡。據上海市浦東新區應急管理局發布的《事故調查報告》顯示,上海野生動物園9名相關負責人被處理。
「動物園裡有猛獸傷人」的新聞並非首次出現,幾年間,各地的悲劇一直在重演。其中動物園內的工作人員發生的事故,也並非個案。動物園是一個人工環境,需要給遊客與工作人員提供安全的保障,在一個保障得當的動物園,動物什麼狀態都不會傷人,只要是動物園的事故,錯誤只會在人,不會在動物。
現在人過的太好了,所以只喊保護動物卻不肯保護人。其實保護人應該是保護動物的目的,一切都應該以保護人和人的利益優先。例如不許殺貓殺狗,不許捕食動物,這就是損害了部分人的生存權,是人對人的迫害和屠殺!
看完這份處理建議越看越無語,所有活著的人都是間接責任,好心提醒別人的飼養員(死了的人)是主要直接責任?!鞭屍嗎?人死了隨便說都行是吧。人家才26歲啊!
明明是別人的責任,到最後都要推倒已經死去的人身上。要是那個駕駛員不故意下車會有這些事情嗎?飼養員下車提醒還不是怪那個駕駛員自己下車不跟別人說。飼養員肯定是遇到這種緊急情況去制止,鳴笛肯定會把熊吸引過來。連這種常識都不知道,還把責任推給死去的人。
我覺得應該把徐某某責任排第一,他作業中違規下車,人家是提醒才遭攻擊致死的!不能人家初衷為提醒人自己死了,還把責任排第一了,作為伺養員不可能不知道不能下車,至於為什麼下車,沒有說明原因就過去了,當時是提醒聽不到,迫不得以著急提醒人?還是明知故犯?我覺得這個原因也影響責認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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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只關心那些吃人的熊上海野生動物園到底處理沒有,視頻里差不多是十幾隻熊都吃了,吃過人的熊基因要是遺傳給小熊,這種動物園你還敢去?說實話別哪天把我給吃了。人需要被處理,熊也要被處理,
首先,規則由人類而定,人的生命優先級大於任何其他非人類動物!就算是全宇宙獨一無二的生命體,但是只能在你和它之間選擇一個,法律上你是最重要的!所以動物吃人肯定要被殺,當動物威脅到人的生命時候,在為了保護人的生命,再重要的物種也要被射殺!
可是卻是不是那麼回事、來看一下動物吃人,有傳言說怕動物吃人成習慣,會處理掉動物,但實際上法律很少有關於動物殺死人後的處置條例,所以處理起來就變得模稜兩可。
例如2016年7月的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的東北虎吃人事件,車上的遊客在簽訂了責任書後,違規操作在猛獸區下車,被老虎襲擊導致遊客1死1傷。這起事件中老虎最後的下場是被永久圈養,不會受到其它懲罰。
還有青海治多公安官方微信公號發布通報:5月12日早上7時許,治多縣公安局扎河鄉派出所接警,稱「扎河鄉口前村一社阿某某一家凌晨遭棕熊潛入帳篷襲擊,其妻被叼走咬傷致死」。通過現場勘察,襲擊事件發生在扎河鄉口前村一社阿某某所搭建的帳篷住處,死者系女性,屍體遭大面積啃咬。民警通過尋跡發現肇事棕熊在一家牧戶的冬窩子附近活動。為防止棕熊再次侵襲牧戶發生傷亡事故,民警現場鳴槍驅趕,卻反遭棕熊襲擊,為保證現場人員安全,民警只得開槍將其擊倒。後對棕熊屍體進行解剖,發現熊的胃部尚有部分未消化的人體組織。
講道理,我還從來沒有聽說過有法律是專門針對於這種動物主體而設立的。狗咬死、咬傷人追究責任也是找狗主子,就像青海這個事件,如果不是熊襲擊民警也不會被殺
筆者說:人權高於熊權,吃人的熊必須殺掉。 猛獸吃了人就會惦記上了,它會覺得人類如此容易捕殺,會導致它繼續殺人。
在農村被騾、馬踢傷,被牛頂傷很正常,一般不會吃掉,挨一頓揍是少不了的。發小他哥被他家騾子踢了,毀容了,兩寸長傷口,縫合長長好之後特明顯,刀疤臉;縫合的時候,好幾個成年人按著,喊出豬叫。騾子打一頓還得接著使喚。
但是在農村的狗要是咬自己家人,那是絕對打死的,所以上海這個事件處理的也是模稜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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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的挖掘公司沒有安全意識,飼養員下車提醒可能也是喊他他沒反應或者離得遠司機聽不見。園區真的要注意安全啊,休整的時候就不要開放了。還有應急方案做的不好,只是規定不讓人下車,沒有設置萬一發生意外的解決方法,如果萬一是遊客車出現問題,遭殃的不就是遊客了?應急預案更完善一些
動物園配備閃光彈和煙霧彈如何,出現這種事情往熊堆里扔個閃光彈,第一時間把熊嚇跑,再扔個煙霧彈到傷者身邊,保護一下。國外的動物園都給配備,上海這家是為了省錢嗎?
野生動物園,一定要做好萬全的措施和裝備,包括進場工作的所有人,這件事如果彼此都多一點意識,也不至於發生。動物永遠是具有獸性的,任何時刻都要遵守好規章制度,保護好自己救了別人卻沒有救得了自己,明明還那麼年輕。野生動物園是否也應當進行一定的反思呢?還是以安全為主,以觀賞性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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