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和法治經濟。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是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石,對於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增強國家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社會信用體系日臻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基本形成,信用觀念逐步深入人心,知信、守信、用信意識不斷增強,信用在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務效能、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社會信用體系仍存在制度規則不夠統一、信用信息共享開放不足、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市場化社會化應用不深、信用監管效能有待進一步提升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弘揚誠信文化,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基礎性支撐。
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推動社會信用體系高質量發展需要綜合施策:一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法規制度建設,加快社會信用立法進程。二是夯實社會信用體係數據基礎,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機制,推動信用信息依法合規流通交易。三是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拓展信用在行政管理、社會治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深層次應用。四是培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市場化社會化力量,支持信用服務市場發展。五是加強誠信文化宣傳教育,推動形成守信踐諾良好社會風尚。
(據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e5fda9a9a993b27e3132125b42d98f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