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安置點水電上戶費用為什麼這麼貴?

2019-11-03   贛州本地資訊

不知道大家發現沒有

安置點作為南康一大特色

深受很多家境不是很寬裕的家庭青睞

但是其中一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大家

為什麼安置點水電上戶要比一般小區貴那麼多?

通過下面這個回復

或許能解開你心中的疑惑

尊敬的貴公司:

近年來南康區安置點的房屋水電上戶要8,9千,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會讓上戶費如此高?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解決上戶貴的問題,還望相關部門把費用降下來。謝謝!

網絡配圖

南康區政府辦 回覆:

經了解,網友購買的為安置點某安置戶(網友不願提供其具體信息)套房,雙方私下簽署購置協議,該安置點為南康區發辦統一安置,每個安置戶均取得政府提供的拆遷安置協議,但自建套房無法獲得產權證,實屬小產權房。

網友反映的該片區安置點仍由安置點專變供電,變壓器產權所有人為街道開發辦,安置點地塊暫由開發辦抄表收費,並非供電公司客戶。目前,開發辦已統一投資建設該安置點配電工程,含變壓器及戶表工程,其中變壓器已布點建設到位,但屬專變,暫未移交;戶表工程正在辦理,暫未開工建設。



經開發辦工作人員證實,安置點戶表工程依據政府提供的安置協議進行申報,即一份安置協議僅同意申報一塊單相、一塊三相電錶(商鋪用電)。相關依據:一是中共南康市委辦公室於2013年下發的《南康市家具企業用電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康辦字[2013]102號),對居民生活用電提出以下明確要求:居民生活、商業經營、農業生產、農村公益類事業辦理臨時用電、新裝用電或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性質等業務時,應提供以下資料並經過認真查核後方可接受申請辦理用電:居民身份證;房主本人房產有關證明(沒有房產證的可提供土地使用證、經市政府審批的建房用地申請表、拆遷安置協議、市政府抄告單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其中一種合法證明資料)。二是《國家電網公司業擴報裝管理規則》規定:辦理居民生活用電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明以及與產權人一致的用電人身份證明。綜上,網友購買的房產屬小產權房,無房屋產權證明,如無政府審批的合格證明材料,供電公司可不予受理其一戶一表申請。

對網友反映的電錶上戶要交八、九千一事,實際為房東(安置戶)自行與其商談進行戶表改造的費用,無任何供電公司人員參與,實屬房東個人行為。

區供電公司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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