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萬和城供暖事宜相關通知。(來源:受訪者)
信網11月2日訊(記者 谷正原)10月30日,信網報道了城陽區一公寓小區供暖費用偏高(詳見《新建公寓要用清潔能源供熱 價格比燃煤高居民感覺「壓力大」》)。市北區遠洋萬和城的業主們也面臨著同樣的煩惱。作為第一年供暖的新小區,業主們十天前才得知供暖價格,「B座每平方米52.34元、C座4.7米層高的戶型每平方米64.54元」的價格遠超大家的預期,也明顯高於周邊的公寓小區。對此,供熱單位青島能源熱電集團第二熱力公司(以下簡稱「第二熱力公司」)表示,遠洋萬和城將採用電力清潔能源供熱,供熱價格依據的是工商業用電峰平市電價加權後的平均價格。
遠洋萬和城公寓首次供暖 不到50平方米的房子得交3000多元
遠洋萬和城是個純商業性質的公寓項目,交付時就已經鋪好了地暖。2022年9月交房後當年並沒有供熱,所以今年相當於是小區的第一個供暖季。10月20日,小區的物業服務中心貼出了供暖通知,業主也第一次知道了供暖費的收費標準:B座每平方米52.34元,C座4.7米層高的戶型每平方米64.54元。據了解,遠洋萬和城的主力戶型是40-49平方米的房子,「我家不到50平方米,今年供暖費得3000多元。」業主李女士算了供暖費之後,直呼「太貴了!」
而更讓業主們感到奇怪的是,另一個相距不到2公里的公寓小區供暖費只有每平方米48元左右,而且兩個小區都是第二熱力公司供暖,「同樣的房屋性質,同樣的供熱單位,怎麼差別這麼大?」
從業主提供的購房合同看,遠洋萬和城使用的是「自建供熱」,但在看到供暖通知前,大家對小區的供暖方式、供暖單位、供暖價格等信息都一無所知,甚至連小區要採用電力這種清潔能源供熱的方式,還是業主打了通知上的電話以後才知道的。
「使用清潔能源供熱是有節能和投資補貼的,按理說有了補貼之後,供熱單位能降低成本,那能不能讓我們這些普通居民也享受到補貼的好處?」在李女士看來,供熱單位的運行成本降低,相應的居民需要承擔的供暖費也該「打折」,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由供熱單位直接拍板定價。
遠洋萬和城。(來源:信網記者 谷正原 攝)
開發商選定了供熱單位 供暖價格以工商業電價為基礎
「現在距離正式供暖還有半個月,不知道我們小區的供暖費還有沒有下降的可能?」李女士說,自己注意到信網此前報道了城陽區一公寓小區供暖費高,但經過協商後稍微降了價的情況,也希望第二熱力公司能夠聽取一下大家的意見。
10月31日下午,在同和路社區委員會的辦公室里,遠洋萬和城的開發商海駿置業、供熱單位第二熱力公司、浮山新區市場監管所以及50多名業主代表坐在了一起,希望將今年冬天小區供暖問題協商好。
海駿置業的趙經理介紹說,遠洋萬和城是在2020年開始銷售的,但是在2022年5月才與第二熱力公司簽訂了運營管理合同,合同期限為20年。「我們在選擇供熱招標時,選擇的是報價最低的第二熱力公司。大家提到的附近另一個公寓小區,我們也了解過,但不同樓體的設計不同,供熱耗能不同,運營成本自然就不一樣,所以無法實現完全一樣的收費。」趙經理表示,如果業主對供熱的價格有異議,可以選擇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來進行評估,「或者大家可以自己另找合適的供熱單位。」
而根據第二熱力公司提供的價格說明,遠洋萬和城的供暖定價是依據工商業用電峰平市電價加權後的平均價格,而如果後期工商業電價有政策性調整時,供暖價格也會相應調整。
同和路社區委員會組織調解。(來源:信網記者 谷正原 攝)
供熱定價參照市場化原則 開發商和供熱單位都願意再協商
商用性質的公寓樓在購買時的確有一定的價格優勢,但算上商用水電等後期不可避免的開銷,住公寓的生活成本並不低。就像是供暖費用,公寓樓不像住宅一樣有收費「上限」,而依據2015年《青島市供熱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新建公共建築的供熱由開發建設單位和供熱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及《青島市物價局轉發山東省物價局關於清潔供暖價格政策進一步完善集中供熱價格政策的通知》(青價格〔2017〕31號)規定:「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範圍內區域清潔供暖價格,由供用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
雖然64.54元的價格是遠洋萬和城開發商與供熱單位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的結果,但明顯高於同區域內其他公寓項目的價格,還是讓業主難以接受。對此,同和路社區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有關單位承諾將於本周內給出答覆,群眾利益無小事,接下來社區也將繼續以群眾滿意度為出發點,持續跟進遠洋萬和城供暖相關工作,儘快促使供暖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確保居民滿意和順心。」
同時,開發商及供熱公司均表示,會將業主的意見匯總上報至公司領導,並於本周內給出最終答覆。
使用清潔能源供熱是大勢所趨,在滿足了居民冬季供暖需求的同時,更符合綠色發展理念。但要算好這筆「生態帳」的同時,也要幫助居民算好「經濟帳」,不能因為供熱方式變得更環保,而加重了居民用熱的負擔。信網也會對此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