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
記者從市醫保中心獲悉,
今日起,
我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參保單位不再單獨繳納生育保險,
女職工生育津貼有所提高。
「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繳費費率不變,企業負擔不變。」市醫保中心生育科科長鄭琳說,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按照目前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
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企業和非財政全供的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6%調整為6.6%(合併實施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6%,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為0.6%),國家機關和其他由財政全額負擔工資的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6%調整為6.3%(合併實施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為6%,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為0.3%),個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仍為2%。
「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相對提高。」鄭琳說,以前,符合相關規定的參保單位女職工享有90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90天,即最多享有180天的生育津貼。
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參保單位正常分娩的女職工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符合《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的,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再生育需經批准)生育子女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貼。
另外,我市規定,
懷孕未滿4個月流(引)產的,
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懷孕滿4個月流(引)產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