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保護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屬於著作人身權之一。 即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對作品進行實質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變或用作偽的手段改動原作品。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依法對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專有權。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享有的與其作品有關的以人格利益為內容的權利,也稱為精神權利。著作人身權與作者的身份緊密聯繫,專屬於作者。著作財產權是指對作品利用進行支配並因此獲得報酬的權利,也稱為經濟權利。財產權許可他人行使,也可以轉讓給他人。
著作人身權
1、發表權
2、署名權
3、修改權
4、保護作品完整權
著作財產權
1、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主要體現在一些文學作品上,包括一些書籍的製作,歌曲的製作等等,這些都有人們的創新創意在裡面,所以涉及到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如果有人侵害了著作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要求其停止侵權的行為,甚至可以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