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惡魔校長」:2005年侵害幼女判7年,出獄又成老師多次作案

2022-05-25   歷史戰爭

原標題:貴州「惡魔校長」:2005年侵害幼女判7年,出獄又成老師多次作案

2005年底,貴州省餘慶縣龍溪鎮勤勇小學,一個學生家長正在對校長劉某林實施毆打。只見他一路將劉某林拖至校外,打得劉某林跪地求饒,卻依然不肯停手。不知情的路人看了都不忍心,剛想勸上幾句,卻聽見家長怒罵:「我打死你!你這個禽獸不如的畜生,葉子才十二歲,你怎麼下得去手!」

隨後在兩人斷斷續續的對答中,人們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不怪這位家長如此憤怒。實在是劉某林的罪行罄竹難書,這個「惡魔」竟仗著校長身份,把魔爪伸向了一個才12歲的小姑娘。真相曝光前,劉某林憑藉精心塑造出來的好形象,深受村民們愛戴。人們素來尊師重道,何況勤勇小學還是附近幾個村唯一的小學,也就對堅守在校的校長劉某林格外有好感。

劉某林本人也表現出一身「正氣」,說的話辦的事,讓家長都以為他是個盡職盡責的好校長。劉某林在某雜誌上發表的文章更是令人讚不絕口,文章的標題是《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校長》,而他在文章中高談闊論。一個好校長應該嚴於律己,一個好校長應該以身作則,成為學生人生道路上的領路人。

展現給世人看的是衣冠楚楚的一面,但只有葉子知道他衣冠禽獸的真面目,12歲的葉子是該校六年級學生。她的家庭條件不好,父母都長期在外打工,只有逢年過節會回來幾年。一般情況下是爺爺奶奶照顧她,叔父與姑姑等親戚,看著孩子可憐也會幫襯幾把。不過他們終究不是孩子的親生父母,爺爺奶奶又年邁,實際也只能照顧孩子吃住。

別的什麼只能是任由她去,即使她受了什麼委屈,也難以有人做主。劉某林正是看中這點,才特意選擇了葉子,實施侵犯後。以校長的身份威脅:「你聽我講,就是你爸爸媽媽來問你,你也不能承認這個事」、「如果你說出去,我就讓你讀不了書」葉子清楚父母的辛苦,清楚讀書不易,加上劉某林「校長」身份的威嚴。

她不敢跟任何人說這件事,只能是默默的流眼淚,在這種身心飽受煎熬的折磨中。葉子的狀態越來越不對,逐漸引起了叔父的注意,最後真相的水落石出是因為一通電話。2005年底的一天,葉子正在家看電視,突然座機響起。是劉某林打來的,他要求小姑娘馬上去辦公室,這樣的事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葉子知道這個電話意味著什麼,卻礙於威脅不得不去,神情恐慌的跟家裡人說自己出去玩會。剛好來看望父母的叔父發現了不對勁,悄悄跟在她身後,跟去了校長辦公室。結果就看到了令他怒不可遏的一幕:劉某林竟然QJ他未成年的侄女。這才有了開頭那一出,隨後劉某林因涉嫌QJ被捕,檢察院隨之提起公訴。

在我國的刑法中,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少女被定性為幼女,對幼女的x權利是重點保護的。具體體現在不允許幼女自主的處分其x權利,也就是說無論幼女同意與否、主動還是被動,只要與之發生關係就構成犯罪。97年的刑法中還單獨列了一項「JY幼女罪」,後2002年取消了JY幼女罪,將其歸入QJ罪中。

不過在QJ罪中,JY幼女同樣是犯罪,且作為「從重處罰」情節予以專門規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婦女、JY幼女情節惡劣的;

(2)QJ婦女、JY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QJ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J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最終劉某林因JY幼女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可讓人萬沒想到的是,七年牢獄之災並未能讓他有所悔改。更離譜的是一個有過前科的「惡魔校長」,竟然還能在出獄後又冠冕堂皇的當上了老師,並再度多次作案。2019年6月初,貴陽市的馬某聽妻子說,他正在貴陽中加新世界國際學校上六年級的女兒娜娜被班主任劉某林猥褻了。

據娜娜說有一次劉某林將她叫去一個小黑屋,撫摸了她的隱私部位並多次親吻臉部,這樣的事幾乎每周都會發生一次。除去娜娜之外,與她同班或是其他班的多名女生,也曾有過類似經歷。小雪曾在車內、樓道等地方被劉某林摟抱親吻,在微信中,他還用十分肉麻的稱呼叫小雪。得知經過的家長們憤怒不已,2019年6月11日,劉某林被刑事拘留。

但這一次的罪名只是猥褻兒童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應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重處罰。此案判處結果並未公布,不過比起量刑,此案更重要的是一個有過前科的人為什麼還能當老師?對於這類人,是否應該設立一個門檻,進行觀察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