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女子與男子閃離,遭婆婆燒八字咒說,小姑還將其照片貼網上

2022-06-22     峽谷爆笑團

原標題:廣西一女子與男子閃離,遭婆婆燒八字咒說,小姑還將其照片貼網上

女子結婚一年,因性格不合與丈夫閃離,本來這是夫妻兩人的事情,沒想到卻招來前婆婆和小姑的糾纏和騷擾,婆婆不僅拿著她的照片和生辰八字趕上門當場焚燒,還在村上散布流言,小姑子還將她的照片發至微博等社交平台並進行辱罵。面對這些卑劣的手段,女子並沒有對罵,而是拿起了法律的武器。

據廣西北流市法院9月11日消息,該院日前審理的一起名譽權糾紛案經過一審、二審程序最終定論,涉案被告楊某、李某靜賠償原告主謀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當面向朱某道歉,並在朱某家所在社區張貼、在李某靜微博和陌陌帳號發布經法院審核內容的道歉信。

這起名譽權糾紛案緣起於一場並不愉快的婚姻,2018年初,朱某與楊某之子、李某靜之兄李某軍登記結婚,但在當年年底,因雙方婚姻生活不太和諧,李某軍向北流市法院起訴離婚,並要求朱某返還35000元禮金,後經法院調解,最終自願離婚。

其實這種結果雙方應該皆大歡喜,但後面發生的事情卻讓人大跌眼鏡。李某軍倒是沒有話說,可其母親楊某和妹妹李某靜卻始終不太甘心。2018年12月24日晚,義憤填膺的楊某拿著朱某的照片、衣服和生辰八字跑到朱某家門口進行焚燒,並不斷咒罵朱某是騙子、騙婚騙財等,引發眾多村民圍觀。

這個舉動很快在村裡傳開,加上楊某的添鹽加醋,讓朱某及其家人很是難堪,嚴重影響了朱某及其家人的工作和生活,但朱某想到楊某可能是一時氣憤,所以選擇了隱忍的方式,想以此換來自己和家人的安寧。

然而後面發生的事情證明朱某的想法很天真,同月27日,經朱某的朋友提醒,朱某發現前小姑李某靜的微博、陌陌上有辱罵她的信息,並貼上了她的婚紗照,同時還公布了其離婚調解書以及朱某的微博信息截圖,上面朱某的家庭住址、出生日期、姓名等清晰可見,並揚言「讓北流的男人別再被騙」等文字信息。

朱某還發現,李某靜的微博下方瞬間引來很多評論,大多是針對她的辱罵,有的十分惡毒,不堪入目。這一下讓朱某如同墜入冰窟,本想息事寧人,誰知對方卻得寸進尺。在朱某還在猶豫的時候,朱某的妹妹及朋友已經找到李某靜,質問李某靜在網上發布信息的事實並當場錄像,李某靜承認發布信息並進行刪除。

但這件事已經對朱某產生了嚴重的傷害,左思右想之下,朱某一紙訴狀將楊某、李某靜告上法庭,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相應賠償並讓對方公開賠禮道歉。北流法院審理後認為,楊某、李某靜的行為已經侵害了朱某的名譽權,給朱某造成精神損害,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最終法院經過一審、二審作出了上述判決。

本案中涉及到的名譽權糾紛,那麼名譽權被侵害,本人能夠提起刑事訴訟嗎?名譽權侵害是否可以提起訴訟,這個需要根據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不是特別嚴重的話那就僅僅只是人身名譽侵權案件,即只在民事訴訟範疇。但如果情節特別嚴重並且造成損害的話,可以構成誹謗罪。

誹謗罪是一種自訴案件,也就是說只有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因此,為了發泄一時氣憤,對他人的名譽進行侵害的行為,很容易構成侮辱罪、誹謗罪。當然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是歪曲或編造事實對他人進行抹黑的行為,如果所公布的是事實,則不構成誹謗罪,只能是名譽權侵害。

婚姻是一場修行,好聚好散才是婚姻最佳打開方式,婚姻並不是枷鎖,且法律規定每個人到了法定年齡都有結婚或離婚的自由,也不能以任何附加條件進行牽絆,更不能以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來實施報復,這樣不僅不利於矛盾的化解,反而有可能賠錢又丟臉,得不償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bc6c6d8d76494d0406d8954aba9c4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