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發軟文必須註明「廣告」字樣

2023-04-28   盧鬆鬆

原標題:微信公眾號發軟文必須註明「廣告」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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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廣告法出台後,很多圖片廣告、視頻廣告都會嚴格按照廣告法實施。但這裡有個領域不好界定:軟文。尤其是公眾號裡面的軟文廣告。如果用戶不仔細看,還真以為這就是帳號主自己寫的文章呢。

最近國家市場監督局發布了《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微信公眾號會對發布的內容進行嚴格審查,滿足合規性要求。於5月1日起,公眾號推銷商品或者服務,並附加購物連結等購買方式的,應標明「廣告」字樣。

其實這一影響還是比較大的,公眾號接的媒介公司的軟文,肯定是要註明【廣告】字眼了,但還有一些例外,不知道如何排定。比如

1,自己在自己的公眾號發布自己的業務,是否算做廣告?是否也要註明【廣告】字眼?
2,那種花費互推個人二維碼的,是不是要也要註明【廣告】字眼?
3,以前老的公眾號軟文廣告是否合規?
4,舉報公眾號軟文,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5,公司主體按照【廣告法】罰款20W起步嗎?

其實,《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的出台對很多草根創業者、微商的業務影響還是蠻大的,這也意味著,無論以後你怎麼吹噓的天花亂墜,一看有【廣告】字眼,客戶的信任度就會下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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