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農民來說,最大的優勢就在於有國家分的土地,其中有宅基地與自留地,宅基地大家知道是用來建房子的,那麼自留地是給農民朋友種植蔬菜與其他作物的,那麼它們具體的區別在哪呢?自留地是否能確權呢?
一、自留地與宅基地的區別在哪?
1、什麼是自留地?
(1)自留地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按政策規定分配給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其性質是同林盤地、宅基地一樣具有超越普通集體所有耕地的接近完全權利的性質。
(2)自留地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長期使用就等同於無限期使用,因此任何組織在沒有徵得農戶同意沒有調整、回收、沒收的權利。
2、兩者的區別: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用作住宅基地而使用的土地,作住宅用途;自留地是供農戶種植糧食作物,彌補口糧不足的土地,作耕地用途。
二、自留地是否能確權?
自留地是能夠進行土地確權的,要是沒有確權,土地的權益是沒有保障的。
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政策解答》第七條規定:關於自留地與園地的確權登記問題,需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妥善處理自留地、園地等確權問題,只要是納入承包地的繼續作為承包地確權登記:
1、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前劃給農戶耕種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已併入承包地的要一起計算承包地面積進行確權登記;
2、第二輪土地承包時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實有地塊面積、數量、邊界、位置登記,徵求多數村民意見,能夠納進本次承包土地一併確權,但一定要在表冊、台帳與經營權證書上註明是自留地。
三、自留地上是否能建房?
因為自留地是彌補口糧不足的土地,因此是不能用來建房子的,不可以改變土地性質。不論什麼用途的土地,都需依次經過村小組、村委會、鄉鎮政府、國家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准才可更改用途,否則建房屬於違建。
看完上文,相信大家現在也已經明白自留地與宅基地的區別了吧,宅基地主要是用來建房子,而自留地則是用來種植一些糧食作物的土地,但是不能在上面建房子,不過是可以確權的,若是不確權就難以得到保障,希望本文能夠解決大家的一些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