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寧夏一法院發布懸賞公告,速舉報
5月17日,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懸賞公告。
為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同時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及時有效地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經申請執行人寧夏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申請,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發布本懸賞公告。
凡在懸賞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年內 ,向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公告所附被執行人的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申請執行人承諾: 給予舉報人執行到位現金金額4.8%的現金獎勵和執行到位資產1.2%的現金獎勵。被執行人已被發現但未處分的財產不屬懸賞範圍。
兩人以上提供相同財產線索的,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提供線索的先後順序登記,對先提供的兌現懸賞金;聯名提供的,均分懸賞金。
附:《懸賞被執行人名單》
法定代表人:李國鈞,寧夏天潤新能源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法定代表人:李國鈞,寧夏中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劉蘇瀅,寧夏昊芯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包麗麗,寧夏慶元豐物資有限公司監事。
法定代表人:賈利,銀川金利匯物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法定代表人:賈利,青銅峽市金德利酒店有限公司總經理。
法定代表人:葛世俊,銀川市俊豐物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法院鄭重承諾
對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舉報人
予以嚴格保密
來源:寧夏法治報
審核:馬玲艷 劉沛昊
編輯: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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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a08172864a252ad6e2c354f9b63f4f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