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對於符合抗凝治療適應證的肺栓塞患者,現行指南建議初始治療療程為3個月。但是能否延長療程需要考慮多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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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有誘因和無誘因的肺栓塞
哪些患者延長抗凝治療能夠獲益呢,首先要仔細詢問病史,將肺栓塞分為有誘因和無誘因兩類(表1)。這一分類非常重要,因為它是確定復發風險的關鍵。對於肺栓塞患者,我們經常會詢問患者有無長途旅行的情況,但通常只有超過12小時的飛行才與靜脈血栓栓塞(VTE)發生率增加相關。
表1 肺栓塞的誘因和持久的危險因素
當前指南建議,存在短暫誘因的肺栓塞患者接受3個月的抗凝治療,例如大手術或者制動。因為這些患者在停止抗凝後第一年VTE復發風險為1%,之後每年為0.5%。只要短期危險因素恢復到PE之前的基線水平,初始抗凝治療3個月後即可停藥。
而對於存在持續危險因素的患者,建議無限期抗凝治療。這部分患者在停止抗凝後第一年VTE復發風險為10%,之後每年為5%。因此,這部分患者應進行無限期抗凝治療,但需要定期重新評估抗凝治療的風險和獲益。
風險評估
抗凝治療必須權衡獲益和出血風險。常用的評分系統包括HERDOO2規則、DASH預測評分和Vienna預測模型等,以更好地評估無誘因VTE患者停止抗凝後VTE復發的風險。抗凝治療期間或者抗凝治療剛剛結束時,男性和D-二聚體升高者VTE復發風險較高,需要持續治療。
表2 VTE復發的風險評估工具
在所有建議無限期抗凝治療的患者中,應考慮抗凝治療時出血併發症的風險。有幾種經過驗證的工具可以用於評估出血風險,但大多是基於華法林治療房顫患者開發的。因此,這些工具可能無法準確地反應VTE或服用直接口服抗凝藥患者的出血風險。
對於出血風險高的無誘因或有持續危險因素的肺栓塞患者,建議不要進行長期抗凝治療。然而,對於出血風險中、低危者,需要進一步討論繼續抗凝治療的價值。
表3 出血危險因素和風險評估
考慮到持續性危險因素的作用,建議進展性癌症的患者繼續無限期抗凝治療。目前的數據更傾向於使用低分子肝素,而不是維生素K拮抗劑,直接口服抗凝藥的研究也正在進行中。
在適當的患者人群中,例如無進展性癌症或腎功能不全的人群,考慮到與維生素K拮抗劑相比出血風險較低,可以考慮使用直接口服抗凝藥作為延長治療的選擇,如阿哌沙班和利伐沙班。
肺栓塞術後6個月如果出現持續性原因不明的呼吸困難或者運動不耐受,應繼續抗凝治療,並進行其他檢查評估。儘管這些症狀可能與潛在的合併症相關,但應評估是否為新發肺血管疾病,如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動脈高壓。
停止抗凝治療後的隨訪
無誘因、復發風險較高的患者中止抗凝治療,建議常規隨訪並監測D-二聚體2-3周,然後在停藥1-2月時再次檢測。D-二聚體水平較高的患者,應告知停藥後VTE復發的風險。
關鍵點
1. 肺栓塞患者應接受3個月的初始抗凝治療。
2. 通常,無誘因或有持續危險因素的肺栓塞患者應無限期抗凝治療,並常規隨訪以評估持續獲益。
3. 使用經過驗證的工具來量化復發性VTE風險,可能有助於無誘因且有中等出血風險或者停止抗凝治療的患者。
4. 無誘因患者中,連續檢測D-二聚體是3個月後評估復發情況、重啟抗凝治療的有用工具。
5. 對於不明原因持續性呼吸困難或運動不耐受患者,在評估新發肺血管疾病(如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動脈高壓)時,應繼續抗凝治療。
醫脈通編譯自:Grant Senyei, Timothy Fernandes. Duration of Anticoagulation Post-PE: Things to Consider. ACC. Mar 22, 2019.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Zv3_QG8BMH2_cNUgfcV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