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汽車行業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都加入了「有車一族」,但是汽車也是消耗品,也是有使用壽命的,法律也對汽車有著嚴格的管理,每年都會進行車檢,對於一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汽車都是不允許上路的,這種汽車應該由車主送到車管所走報廢程序,但是為啥大部分車主寧願把車丟掉,也不去車管所報廢?車主:我不笨!
首先,報廢程序非常的複雜,往往需要幾個月的時間,而對於一些不能啟動的汽車還需要租用拖車送到車管所,雖然汽車報廢之後會給予車主補償,但是補償卻少的可憐,仔細算下來,除去人工費、手續費等,往往還需要自己搭錢,這裡我們來分析幾個走過報廢程序的車主反饋。
車主1,一台重達2噸的越野車報廢補償款是幾百塊,然後還要自己承擔汽車拆解費,到手的錢是少的可憐,如果賣廢品的話,也要高於這個價格,車主2,一台廢棄麵包車的補償款是300元,由於已經不能啟動,還租用了拖車。車主3,因為車子使用時間太長,很多證明都找不到了,根本無法進行報廢手需,補辦一些證明也需要一筆額外的花銷,車主4,一台小型客車的報廢補償是300元,而辦手續花費了近兩個月的時間,這個過程中又補交了5個月的車船使用稅,總共花費325元,算下來還虧了。
除了上訴原因之外,汽車在報廢的時候,要將汽車之前的違章記錄處理完才能夠錄入汽車報廢系統。眾所周知,汽車違章不僅要罰款,還要扣分,如果駕照累計扣分超過12分,就要面臨被吊銷駕照的處罰,而既然車子已經不能開了,很多車主索性也就將其停在路邊不管了。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並不是車主不願意走報廢程序,實在是報廢的成本太高,費時費力,然後還要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如果你有一台報廢的汽車,你會去走報廢程序嗎?